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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2019年深圳市人造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来源:日期:2020-05-14 16:55字号:    

  2019年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深圳市人造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本次监督抽查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家具成品及原辅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SZJG52-2016)的要求,对人造板的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释放率(72h)、甲醛释放量等2个项目进行了检测。

  本次共抽查了我市流通领域15家受检单位的30批次人造板,发现不合格产品6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20%。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我局已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予以处理。现我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决定对本次监督抽查结果进行公布。

  一、抽查结果分析

  (一)抽查领域分析

  此次共抽查流通领域实体店15家受检单位的3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6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20%。在流通领域抽查到标称深圳生产的9家企业共18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6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33.3%。

  (二)不合格项目分析

  本次人造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为:甲醛释放量。

  甲醛释放量:甲醛是一种无色,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气体,其对人体危害极大,可以通过呼吸道、皮肤等进入体内,会对神经系统、呼吸系统、造血系统等会造成严重损害,引起中毒甚至死亡。目前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为致癌和致畸形物质,有关因甲醛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的案例也常见媒体报道。因此甲醛是涉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质量指标。

  二、抽查警示

  提醒深圳市生产者、销售者:

  第一,生产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人造板存在安全隐患、缺陷,可能对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启动缺陷调查、主动召回产品。

  第二,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当负责退货。

  三、消费指引

  消费者在选购人造板产品时,我们建议:

  1.查看人造板上的产品标志,检查是否有分级标志和环保认证标志,例如是否标注为E1级板,是否有十环标志等。

  2.了解人造板的环保要求,清楚E1级人造板的甲醛释放量必须≤0.124mg/m3。

  3.选择到正规经销商处购买人造板,购买前可向经销商申请出示相应人造板产品的第三方权威性检测报告以保证产品质量,切勿完全相信企业的出厂报告及非权威第三方的检测报告。购买后,保留好相关购买凭证。

  4.检查人造板是否有明显异味,有明显异味的人造板最好不要购买。

  附件:1.2019年深圳市人造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未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2.2019年深圳市人造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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