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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第二批油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来源:日期:2021-02-04 11:15字号:    

  2020年第三季度,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第二批油品质量监督抽查。本次监督抽查依据《车用汽油》(GB17930-2016)、《车用柴油》(GB19147-2016)标准的要求,对车用汽油的研究法辛烷值、抗爆指数、苯含量等9个强制性项目,对车用柴油的总污染物、灰分、闪点(闭口)等10个强制性项目进行了检测。

  本次共抽查了128家企业生产销售的222批次产品,检验未发现不合格样品。现我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决定对本次监督抽查结果进行公布。

  一、抽查结果分析

  此次抽查流通领域128家受检单位222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0。

  二、消费指引

  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和使用车用燃油产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到正规加油站加油。

  2.请勿添加不明成分的添加剂,以免损伤汽车。如发现油品有恶臭或其他刺鼻气味,则可能是劣质油。通常,车用柴油应为无色到浅棕色的透明液体,加油前如发现柴油颜色发黑等,则所加柴油有可能是非正规炼厂的产品。

  3.请勿等油灯亮了再加油。因为油泵位于油箱内,油泵连续工作时温度较高,浸在燃油中可以有效降温,而油灯亮时说明油面已低于油泵。如果每次都等灯亮再去加油,会缩短油泵的使用寿命;另外,存油太少或燃油耗尽,还有可能烧毁油泵。

  4.如果一般在市区内行驶,加油比较方便,则不必一次加满油。油箱太满会增加自重,徒增油耗,一般建议一次加30升油。

  5.车辆应避免长时间不使用,以防汽油储存过久造成氧化,生成难溶胶质阻塞油路。一般储存汽油最好不超过三个月,气温较高地区储存期还须缩短。

  6.如果在使用车辆的过程中出现了堵塞油路等情况,务必及时对车辆和用油进行检查。

  附件:2020年第二批油品质量监督抽查未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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