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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报》报道: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南山局和宝安局 开展“环保油”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日期:2016-12-26 16:48字号:    

  近期我市发生了数起环保油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环保油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前,环保油的存储罐体、运输车辆、储存场所等普遍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存在很大安全隐患,极易引发安全事故。为防止发生类似事故,根据全市统一要求,禁止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环保油类酒精燃料。日前,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南山局和宝安局分别在辖区开展了环保油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环保油是甲醇燃料(醇基液体燃料)的俗称,含95%以上甲醇,并掺入了一定比例的汽油、组分油等液体燃料,遇热源和明火易燃烧爆炸。

  南山局自127日以来,组织全局力量兵分多路对各监管所收集的环保油线索进行逐一核查,共排查13家餐厅使用的环保油来源及1家位于南山区西丽牛成村的涉嫌销售环保油公司。由于涉及餐厅的环保油及其设备已在前期大行动中被销毁、拆除,执法人员重点针对有明确供货商的有效线索进行了调查。截至目前,共依法移送3宗涉嫌销售伪劣环保油案件,并将一家不在注册地址经营涉嫌销售环保油公司列入异常名录。

  宝安局对商事登记注册系统查询到销售环保油3家企业(门店)进行核查;对辖区内无照生产、销售环保油的企业(门店)进行查处;对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城中村小餐饮门店进行排查,检查储存和使用的燃料品类、数量,并督促经营者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旦发现使用环保油类燃料的,立即责令停止使用,并及时向安监及公安部门通报违法违规行为。据介绍,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58人次,执法车辆71车次,开展整治行动27次,检查生产、销售企业(门店)411家,取缔无照生产环保油的加窝点1家;对发现的其他违法行为抄送至辖区公安、安监部门的11宗。同时将3家未在原址经营的环保油销售企业(门店)载入经营异常名录。

  《晶报》2016-12-22A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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