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其他 > 专题服务 > 重大行政决策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食品安全初步筛查管理规定(试行)意见的通知

来源:日期:2018-05-29 17:35字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第三十六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使用简化流程、快速检测等方法对食品或者食用农产品进行初步筛查。……初步筛查具体办法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的相关要求,我局组织制定了《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初步筛查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相关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 2018年5月29日至2018年6月3日。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1903室;邮编:51800;联系人:韩平华;联系电话:0755-83070211;邮箱:hanph@szmqs.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初步筛查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9日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党政机关标识 |主办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网站标识码:4403000004 粤ICP备15042059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47号 | 网站地图 - 网站概况 - 版权保护 - 隐私声明 -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办公时间:0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简介 信息无障碍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