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其他 > 专题服务 > 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首宗企业征信数据平台违反数据质量保证义务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来源:日期:2024-04-30 17:41字号:    

  在原告诉被告经营的企业征信平台发布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并造成原告数据权益损害的二审案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创造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首次提出征信数据使用主体的完备性义务、数据准确性义务、合理纠错义务,认为被告未采取合理措施纠正征信平台中的数据偏差,违反合理纠错义务,对原告的竞争权益造成损害,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判令被告修正平台信息、刊登声明并赔偿原告合理维权开支。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党政机关标识 |主办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网站标识码:4403000004 粤ICP备15042059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47号 | 网站地图 - 网站概况 - 版权保护 - 隐私声明 -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办公时间:0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简介 信息无障碍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