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新闻资讯 > 媒体之声

《深圳商报》报道:深圳与广州中山合作 试行食品经营许可资质互认

来源:日期:2023-02-14 11:31字号:    

  日前,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与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议,达成一致意见并分别签订了食品经营许可跨城互认协议。即日起,深圳与广州、中山两地试行食品经营许可资质跨城互认改革。

  据了解,此次互认合作,将按照示范先行、协同共推,风险共防的原则,通过建立共商协调机制,打破地区分割界限,创建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助力食品经营企业抢抓大湾区融合发展先机,推动规模化企业快速跨区域高质量发展。食品经营许可资质跨城互认事项按照风险可控、逐步推进的原则稳妥实施。

  深圳与广州的首批互认事项包括中央厨房配送资质互认和自动设备售货商跨城摆放设备资质互认。企业在广深两地任一区域设立中央厨房并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许可的,可在广深两地跨城设置的所属餐饮门店(或加盟店)配送许可范围内的食品,中央厨房在跨城地不需再次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对于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仅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的企业,在广深任一地依法注册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的,可在广州、深圳行政区跨城摆放自动售货设备开展预包装食品销售,在跨城地不需再申报食品经营许可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

  深圳与中山的首批互认事项包括中央厨房配送资质互认和餐饮管理企业资质互认。对于餐饮管理企业在两市跨区域经营的,仅在深中任一地依法注册,即可在深圳、中山行政区内享有与当地餐饮管理企业平等的地位和权利。

  《深圳商报》2023-2-13 A04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党政机关标识 |主办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网站标识码:4403000004 粤ICP备15042059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47号 | 网站地图 - 网站概况 - 版权保护 - 隐私声明 -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办公时间:0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简介 信息无障碍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