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新闻资讯 > 媒体之声

《深圳特区报》报道: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结果揭晓 龙岗获评示范县 光明获评试点县

来源:日期:2024-01-15 17:13字号:    

        记者14日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了解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最新发布《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的通知》显示,龙岗区获评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光明区获评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

        此前的2022年,福田区、南山区入选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龙岗区、宝安区入选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

        龙岗区继2022年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后实现关键一跃,成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龙岗区作为连续6年蝉联全国工业百强区榜首的产业大区,一直加强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将知识产权工作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运用知识产权赋能辖区产业高质量发展。统计显示,2023年1-11月,龙岗区PCT国际专利申请量6042件,排名全市第一;2023年龙岗区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超62亿元,排名全市前列。

        光明区此次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实至名归。近年来,光明区加快构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格局,打造“光小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品牌,推动知识产权工作与光明科学城建设相融合,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近三年,光明区发明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速近30%,2023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突破百亿元,排名全市第一。

        深圳正深入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和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综合改革试点的突破和带动作用,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与征信担保信息互联互通、商业秘密规范保护等5项综合改革创新举措被国家发改委在全国复制推广;国家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绩效考核连续4年获评优秀,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绩效考核、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考核均蝉联全国第一;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考核、营商环境评价均居全省第一。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龙岗区和光明区此次分别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试点县,将进一步完善我市“1+3+2+1”四位一体的强市、强县、强园区建设体系,充分发挥全市5个试点示范县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深圳知识产权事业更上一层楼。

《深圳特区报》2024-01-15 A01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党政机关标识 |主办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网站标识码:4403000004 粤ICP备15042059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47号 | 网站地图 - 网站概况 - 版权保护 - 隐私声明 -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办公时间:0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简介 信息无障碍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