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新闻资讯 > 媒体之声

《深圳商报》报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抽检 元宵食品安全状况总体较好

来源:日期:2024-02-26 16:03字号:    

        为迎接元宵佳节,保障节日特色食品安全,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元宵食品抽检行动。本次共计抽检133批次,对103家销售单位的16个品牌进行了抽检,未检出不合格食品,深圳市元宵食品安全状况总体较好。

        据了解,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并存在于产品中的任何物质(包括食品添加剂)都需要在食品配料表中一一标示。同时,加入量超过2%的各种配料应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加入量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列。因此,消费者在选购汤圆(元宵)时,可以先查看配料表,了解产品的配料使用情况,再决定购买哪种产品。

        此外,配料中若含有可能导致过敏反应的食品及其制品,如含有麸质的谷物及其制品、花生及其制品等,厂家一般(不是必须)在配料表中使用易辨识的名称,或在配料表邻近位置加以提示;加工过程中可能带入上述食品或其制品,也宜在配料表临近位置加以提示。易敏人群在挑选或食用汤圆(元宵)时需注意仔细查阅配料表,以及配料表邻近位置是否有提示信息。

        市民在挑选汤圆时,产品标签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要重点查看。正规渠道销售的汤圆(元宵),其包装上会清晰标示出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选购汤圆(元宵)时,不要购买已过保质期的产品。

        按照法规要求,在预包装汤圆(元宵)产品的标签上都标示着贮存条件。如速冻汤圆一般要求在-18℃条件下储存,在保质期内可保持其稳定的品质。因此,无论在选购产品时还是购买后在家保存产品,都应确保产品贮存在标签标示的贮存条件下。

        除了贮存条件,通常在正规厂家生产的预包装汤圆(元宵)的产品标签上,厂家一般都会给出正确的烹煮建议供消费者参考。在煮汤圆(元宵)时,消费者可以参照食品厂家给出的建议进行烹煮,以获得最佳口感。

《深圳商报》2024-02-24 A02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党政机关标识 |主办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网站标识码:4403000004 粤ICP备15042059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47号 | 网站地图 - 网站概况 - 版权保护 - 隐私声明 -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办公时间:0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简介 信息无障碍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