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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报》报道:管住弹窗,还要祭出重锤

来源:日期:2021-12-01 15:01字号: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为期一个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回应社会关切,明确将以互联网直播等方式直接或者间接地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跨境电商广告纳入监管。进一步强化对弹出广告“一键关闭”、植入广告等领域的制度规定,增加了对含有链接的广告、学前教育和中小学教育广告的专门规定。

  可以说,广大网民苦“弹窗”久矣。只要一开机,电脑弹窗、APP广告轮番轰炸,让人不胜其烦。这些弹窗有的关闭按钮特别隐蔽,有的没有关闭按钮,有的甚至关闭一个弹出更多。确实该好好整治了。

  2016年9月,《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违法者将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稿正是在上述办法的基础上进行的修订。对比可以发现,这次办法的显著变化是对“一键关闭”弹窗有了明确要求,如不能没有关闭标志或者需要倒计时结束才能关闭等等。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成本基本没有变化,罚款最高仍是不超过3万元。

  弹窗广告屡禁不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违法利益很大。据媒体披露,投放弹窗广告的成本很低,只要40元就可弹1万个IP地址;一个拥有15万个IP的网站,一天弹窗收入就有500元;弹窗广告的计费标准又以点击付费为主,如果广告关不掉或者能弹出更多,实际上会增加广告的点击次数,进而增加广告发布者的收益。

  早在2013年,央视315晚会上就曝光了一起广告公司勾结某地宽带运营商,通过域名绑定对用户强制投放弹窗广告的案例,每向用户推送一次,宽带运营商会向广告客户收取几分到几角钱不等的费用,半年能赚800多万元。

  因此,这样的处罚力度,对中小网站的震慑力都很弱,对大型互联网公司来说恐怕更是“挠痒痒”了。

  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11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1.6%。看上去弹窗广告骚扰网民的行为只算“小恶”,但乘以10亿人的基数,问题就不小了。眼下办法正处征求意见期,把这个短板补上还来得及。期待此次修订能够祭出重锤,真正让广告弹窗不敢再肆无忌惮。

《深圳商报》 2021-12-1 A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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