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新闻资讯 > 新闻动态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召开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动员部署工作会议

来源:日期:2018-02-27 16:59字号:    

  

  20182月24日上午,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在委机关5楼会议室召开了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动员部署工作会议。会议由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郭驰副主任主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李忠副局长、单友亮总监出席会议,委属相关处室、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相关业务处、事业单位及市消委会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首先由李忠副局长结合深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及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建立供深食品标准体系,打造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等重点工作,对《条例》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李忠副局长指出,《条例》立足深圳实际推改革、作探索,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践需要和新鲜经验结合起来,具有五大主要特点:一是调整政府和部门职责,完善监管体制;二是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食品安全监管措施;三是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自我监督,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四是将社会监督法定化,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五是明确法律责任,确保监管措施落实。 

  随后,单友亮总监对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贯彻执行《条例》的任务分工进行了说明,明确了委内牵头、协助单位和任务完成时限,与会单位就《条例》的贯彻落实进行了研讨。 

  郭驰副主任在总结讲话中强调,我委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将《条例》贯彻落实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来抓,并就如何贯彻落实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统筹安排,明确分工,积极作为。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委内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担起责任,牵头单位和协助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规定任务。对不属于我委的工作任务,要做好对外沟通协调,同时每项任务都要有对应的委内负责处室,及时跟踪、督促责任单位落实。二是对部分重点条款的贯彻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方面,人事处、法规处和食药综合处要抓紧提请人大法工委研究如何进一步划分理清各部门的职责,同时明确机构、人员等事宜。在专业化食品安全检查执法人员方面,要将其定位为综合监管体制下的专业化执法队伍,而非仅履行食品安全检查单一职能的队伍。人事处要抓紧研究制定分级分类的专业人才管理办法,通过培训、考试等途径培养和选拔一批专业化的食品安全检查执法人员。在社区食品安全督导员方面,可以借鉴北京等地经验,推动由各区、新区主导,加大投入力度,在各个基层监管所配备辅助检查执法人员。在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方面,要与阳光智慧餐饮工程相结合,尽快研究提出需求,同步开发电脑和手机端软件,让执法人员和消费者都能便捷地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管、监督。对《条例》规定由我委另行制定具体办法的,相关责任处室要将时间往前赶,立即着手开始制定,在2018年6月底前提交并通过委务会审议。三是要做好《条例》的宣贯培训工作,通过举办全市党政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组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与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等多种形式集中宣贯,形成全社会学《条例》、用《条例》的良好氛围,加快推动《条例》在全市的贯彻实施。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为您推荐

党政机关标识 |主办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网站标识码:4403000004 粤ICP备15042059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47号 | 网站地图 - 网站概况 - 版权保护 - 隐私声明 -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办公时间:0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简介 信息无障碍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