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新闻资讯 > 新闻动态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南山局南头所持续强化食品安全事前监管

来源:日期:2020-07-22 14:48字号:    

市市场监管局南山局南头所持续强化食品安全事前监管.jpg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监管,提高食品经营主体的食品安全意识,宣传并贯彻《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以下简称特区条例),7月21日下午,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南山局南头所联合南头街道办共同举办食品安全宣贯培训活动。

  一是强化培训组织。将日常监管中存在的易违反特区条例规定的重点场所,如私房菜馆、海产品干货店、大型酒楼和其它可能售卖野生动物的食品经营主体作为培训对象,认真策划筹备,提前安排发放书面通知,并通过电话及微信群提醒培训对象按时参加,此次共计83家经营主体186人参加了培训。

  二是强化培训内容。为使培训内容更加贴合经营单位实际,更利于培训对象理解和接受,此次培训首先由南头所所长介绍宣贯活动背景,并强调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要性。随后安排南头所负责人讲解食品安全知识及餐饮单位操作规范,并通报常见的违反食品安全法及特区条例的行为。最后由特别邀请的食品安全高级工程师讲解特区条例的具体规定及对应罚则,充分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三是强化现场互动,结合7月14日举办的食品安全提升试点街培训活动经验,此次培训特别强化了现场提问互动环节,与会经营者纷纷就可食用的畜禽品种白名单、人工饲养的野生动物能否食用等问题进行提问,南头所执法人员现场一一进行了答疑。经营者参与热情高涨,现场气氛热烈。

  通过这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辖区食品经营主体知法、懂法、守法的经营意识,提高了食品从业人员的知识水平,达到了培训预期效果。下一步,南头所将继续把宣贯培训作为事前监管手段,积极营造食品安全工作多元参与、全员互动的良性氛围,努力打造舌尖上的“命运共同体”。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为您推荐

党政机关标识 |主办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网站标识码:4403000004 粤ICP备15042059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47号 | 网站地图 - 网站概况 - 版权保护 - 隐私声明 -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办公时间:0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简介 信息无障碍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