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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召开《深圳经济特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若干规定》立法调研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来源:日期:2015-07-09 09:27字号:    

  

  2015年7月7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召开《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立法调研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若干规定》立法调研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和课题工作组人员参会。
  知识产权保护处陈汉杰处长,首先介绍了《若干规定》的立法背景和思路。《若干规定》自2008年7月1日实施以来,对于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内在要求,中央和各级政府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目标,加上知识产权专利、版权、商标等上位法和知识产权保护体制也发生了重大变化,深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需要进一步从制度创新的高度,利用深圳的特区立法权,以修订《若干规定》为切入点,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改革,针对目前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性问题从制度建设层面做出一些突破性的尝试,以便更好地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深圳的落实保驾护航。
  夏昆山副局长从深圳法治化对深圳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讲述知识产权立法是我市产业调整的重要步骤,对我市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将产生深远影响,他将成为深圳知识产权继续、高速、健康、全面发展的重要平台,是引领时代、引领潮流,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举措。他为参与此次《若干规定》立法调研工作任务的委系统相关单位,部署了工作任务。首先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务求实效。从落实中共中央8号文件,服务深圳驱动发展战略,提升深圳知识产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的高度,高质量高效完成立法调研工作任务;二是落实责任,各尽其职。各单位要集中力量,围绕我局业务工作和当前深圳经济发展的特点,加强与局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与局内各部门的协调配合;三是结合工作,找准问题。让立法建议具有时代性、突破性、创新性;四是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要求此次立法调研工作要在社会上广泛征求意见,加大对调研性成果、创新性成果的宣传力度,为我市知识产权保护立法工作交上一份诚心的、满意的答卷。
  邝兵副主任在会议上做重要讲话,他从分析知识产权制度的变化应当顺应不同的社会经济发展形态入手,强调目前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为了落实中共中央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了深圳打造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的需要,是为了将深圳重要的创新和保护实践通过法律形式进行固化。他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若干规定》立法调研工作,首先要站在全市的高度,提升立法的层次,在国际视野上和创新立法内容上等要有高度和提升;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研究解决制约创新发展的制度缺失,加强制度创新;三是创新工作机制,多渠道、结合全市各方面力量,做好立法调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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