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服务 > 重点业务 > 企业名称自主申报

申报通过

来源:日期:2019-02-20 15:07字号:    

  申报通过后,系统即对该名称予以保留。无需前置审批的企业,名称保留期限为十个工作日,需办理前置审批或属于市区政府重大项目、国有改制企业,名称保留期限为6个月。申请人可直接提交设立(变更)申请,也可在名称保留期内另行提交设立(变更)申请。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党政机关标识 |主办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网站标识码:4403000004 粤ICP备15042059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47号 | 网站地图 - 网站概况 - 版权保护 - 隐私声明 -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办公时间:0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简介 信息无障碍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