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登记档案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等内容的,其保管和利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我单位依法对所有申请查询的企业登记档案资料进行合规性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程序提供查询下载服务。具体服务说明如下:
- 1. 申请“网上自助查档”的,受理时间为1-2个工作日。
- 2. 申请“网上受理”查档的,受理时间为1-5个工作日。
请您耐心等待,感谢您对本单位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