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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C927392/2025-01071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11-07
名称: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废止《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及信用评级管理办法》意见的通告
文号: 深市监通告〔2025〕160号 发布日期: 2025-11-07
主题词: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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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废止《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及信用评级管理办法》意见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11-07  浏览次数:-
(拟废止《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及信用评级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06号发布),就该事项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深市监通告〔2025〕160号

  按照深圳市司法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因《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及信用评级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06号发布)发布时间久远,其主要内容已不适应形势发展变化,我局拟建议立法机关予以废止。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2月10日。有关单位和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qgc@mail.amr.sz.gov.cn,并在邮箱标题中注明“关于废止《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及信用评级管理办法》反馈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信用监管处,联系电话:83070256,邮政编码:518040。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废止《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及信用评级管理办法》反馈意见”字样。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及信用评级管理办法

  2.关于废止《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及信用评级管理办法》的说明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7日


附件:

1.附件1: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及信用评级管理办法.doc

2.附件2:关于废止《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及信用评级管理办法》的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