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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C927392/2026-00564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6-06-19
名称: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召开团体标准法律法规政策宣贯会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6-22
主题词: 团体标准 法律法规政策宣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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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召开团体标准法律法规政策宣贯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22  浏览次数:-
(为严格落实国家、广东省关于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我市团体标准培育、制定与运营管理,强化各团体标准组织合规建设,我局定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团体标准法律法规政策专题宣贯会。)

全市各团体标准组织:

  为严格落实国家、广东省关于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我市团体标准培育、制定与运营管理,强化各团体标准组织合规建设,我局定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团体标准法律法规政策专题宣贯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14:30

  二、会议地点

  市工商物价大厦一楼多功能厅(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

  三、参会人员

  全市各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注册的团体标准组织负责人、业务经办人员;各辖区局标准工作负责同志。

  四、会议议程

  (一)局领导作动员讲话;

  (二)传达国家、省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试点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明确全市工作任务与落实要求;

  (三)团体标准法律法规专题宣讲;

  (四)现场答疑交流。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准时参会。本次宣贯为省局试点工作硬性任务,请各单位统筹安排工作,指派熟悉团体标准业务的人员参会,倡导全体参会人员绿色出行,优先搭乘公共交通往返会场(地铁:车公庙站B口);规范填写参会回执并于6月24日前发送至邮箱biaozhunchu@mail.amr.sz.gov.cn,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二)严守会场纪律。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场签到,会议期间将手机调至静音或关机状态,自觉维护会场秩序。

  (三)抓好学习落实。请参会人员认真记录学习要点,会后及时向本组织负责人汇报会议精神,对照法律法规政策梳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团体标准全流程管理及收费行为。

  特此通知。

  附件:参会回执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9日


附件:

1.附件.参会回执.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