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质通告〔2018〕48号
为进一步加强市长质量奖评审专家队伍建设,规范评审工作,提高评审质量,依据《深圳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委起草了《深圳市市长质量奖评审人员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市长质量奖评审人员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8年11月20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801室林建国收,联系电话:83070109(邮编:51804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injg2@szmqs.gov.cn。
附件:1.《深圳市市长质量奖评审人员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市长质量奖评审人员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