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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知识产权领域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采纳情况

来源:日期:2019-07-12 17:27字号:    

序号

反馈意见来源

反馈意见

是否采纳

采纳情况说明

1

"平凡的世界 "<1783876570@qq.com>

蔡*贤(深圳大学科学技术部)

<1601697913@qq.com>

BGI-IP  <BGI-IP@genomics.cn>

罗先生(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Judygui(社会)

操作规程第六条 实施国内发明专利资助。

建议提高“(一)申请人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资助2500元,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减缴申请费、实质审查费等费用的不予资助,个人申请人年度资助数量不超过5件。”相关资助标准,以鼓励中小企业、个人、科研机构的专利申请。

不采纳

专利申请授权阶段的官方规定费用3400元,费用减缓后最低仅需510元。我市规定的专利资助额度2500元,已补贴大部分的官方规定费用,降低了企业成本,既有效鼓励了专利申请行为,又避免了过度资助造成大量的低质量专利申请。

2

罗先生(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操作规程第七条第三款:“(三)本条前两项对企业申请人的国外发明专利资助按纳税额度实行分类资助,同一申请人上一年度实际纳税额度在1亿元以下(含1亿元)的,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含5亿元)的不超过500万元,5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含10亿元)的不超过1000万元,10亿元以上的不超过2000万元。”建议减低纳税额要求,以鼓励企业海外专利布局。

采纳

将针对纳税额度划分进行调研并测算后,适当降低纳税额要求,以鼓励更多中小企业的海外专利布局。

3

孙*行(深圳鼎合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彭*洁(深圳鼎合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建议取消或限制操作规程“第八条 实施PCT专利申请资助。申请人提交PCT(专利合作条约)专利申请并完成国际公布的,非个人申请的每件给予资助1万元;个人申请的每件给予资助3000元”,以引导专利质量的提升。

部分采纳

针对PCT专利申请资助,将参照第七条国外发明专利资助条款,设置纳税额分级资助,以引导有需求企业积极开展海外专利布局。

4

"懂" <1713773523@qq.com>

吴*华

wuguihua@youthip.com

来自中小所的张*

操作规程第九条 实施专利代理机构资助。

建议降低“深圳专利代理机构、外地专利代理机构在深圳设立的分公司(分公司上年度在深圳实际纳税额应达30万元以上),代理深圳申请人的国内发明专利并获得发明专利授权,且上年度内代理的深圳申请人国内发明专利授权量30件以上(含30件),对该机构每件给予资助1000元。”所要求的授权量30件,以鼓励更多中小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发展壮大。

部分采纳

将“发明专利授权量30件以上(含30件)”修改为“发明专利授权量20件以上(含20件)”,保留但降低该条件要求,以覆盖更多中小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同时鼓励服务机构做大做强。

5

"平凡的世界 "<1783876570@qq.com>

"&爆单小运营&" <3080352048@qq.com>

"A高新认定、商标、专利、VAT" <2927848293@qq.com>

"李旭鹏" <419093204@qq.com>

刘先生(社会)

Hamilton_chen123 <Hamilton_chen123@163.com>

BGI-IP  <BGI-IP@genomics.cn>

操作规程第十条 实施商标注册资助。

建议提高“……(二)申请人取得欧盟商标、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商标注册证书的,每件给予资助3000元。(三)申请人在单一国家取得商标注册证书的,每件给予资助1000元,且该项同一申请人年度受资助件数不得超过3件。……”相关资助标准,以鼓励更多企业开展国外商标布局。

不采纳

针对国外商标的资助标准必须低于申请成本,否则可能导致恶意囤积商标的情况。

6

孙*行(深圳鼎合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第十一条 实施著作权登记的资助。资助标准如下:(一)申请人取得国家软件著作权登记机构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且年度登记量20件以上,每件给予资助300元,且个人申请人年度资助不超过1万元,非个人申请人年度资助不超过10万元。……

因著作权创造门槛低,登记成本低,建议取消或限制该资助项目。

 

不采纳

版权产业是我市重点产业之一,对著作权的登记给予一定资助有利于降低我市企业著作权登记成本,可有效提升企业版权保护意识,进一步促进版权管理和运营工作。

7

"智瑞华科技" <zrhkj2009@163.com>

"平凡的世界 "<1783876570@qq.com>

help <987169400@qq.com>

第十一条 实施著作权登记的资助。资助标准如下:(一)申请人取得国家软件著作权登记机构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且年度登记量20件以上,每件给予资助300元,且个人申请人年度资助不超过1万元,非个人申请人年度资助不超过10万元。……

建议加大计算机类的软件著作权的资助力度和降低资助门槛。

不采纳

操作规程资助标准是依据登记环节的成本严格测算而得,过度资助易导致产生低质量版权登记行为,不利于版权质量提升。

8

高先生(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

建议操作规程第十二条,“实施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资助”,将大学与科研院所也纳入其中。

建议操作规程第十三条,“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后资助”,国家关于大学和科研组织也出台了相关的管理规范,建议也一并纳入考虑。

采纳

操作规程相应条款中将增加“大专院校,科研机构”

9

叶*<ye.xi@mncats.com>

陈*良

"华丽之挑战" <837136001@qq.com>

<975306521@qq.com>

"唐*先生" <787003352@qq.com>

高*波

"东方常败" <834929656@qq.com>

郑*选

"智瑞华科技" <zrhkj2009@163.com>

苏*曼

操作规程第十三条 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后资助。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GB/T 29490-2013)认证的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资助。……(四)申请人在提交资助申请前12个月内,发明专利授权达到2件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专利授权达到10件以上,或软件企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量达到50件以上……

建议提高资助金额,降低资助门槛要求,以促进更多中小微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建设工作。建议:缩小金奖、银奖、优秀奖之间的资助额跨度,给获得优秀奖的申请人多一点资助,激发申报专利奖的动力。

 

部分采纳

操作规程相应条款中“申请人在提交资助申请前12个月内”条件将12个月期限延长至2年,将企业更多的已有知识产权成果纳入申报条件中。

10

Tim Jiang (社会)

罗先生(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操作规程第十四条第一款:实施知识产权项目配套奖励资助。资助标准如下:(一)获评中国专利奖的,金奖配套奖励100万元,银奖配套奖励50万元,优秀奖配套奖励10万元,且应以第一顺序专利权人申请该配套奖励。

建议:缩小金奖、银奖、优秀奖之间的资助额跨度,给获得优秀奖的申请人多一点资助,激发申报专利奖的动力。

 

不采纳

奖项配套奖励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评奖数量而定,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奖优奖强原则。

11

孙*行(深圳鼎合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操作规程第十七条 实施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资助。资助标准如下:

对深圳市重大经济科技活动涉及的知识产权竞争态势进行综合分析,对知识产权风险、知识产权价值及处置方式进行评议。每年评选不超过5项,每项资助不超过50万元。

……

第十八条 实施专利导航项目资助。资助标准如下:

针对深圳市重点产业开展专利导航项目资助,支持组建专利导航专业团队,建设专利导航数据库,开展行业专利态势分析和预警研究,制定行业知识产权规划或发展指南,促进重点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每年评选不超过3项,项目实施期不少于3年,第1年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资助,第2、第3年根据工作完成情况给予每年不超过50万元的资助。

建议上述两条,应由主管部门确定具体资助主题,并根据项目评审结果做事后资助。

采纳

将根据我市产业发展规划在项目申报通知或申报指南中确定资助具体主题,并将在项目合同确定资助资金审计和拨付事项,以完善项目管理,提升项目绩效。

12

孙*行(深圳鼎合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操作规程第二十一条 实施专利代理从业培训项目资助。资助标准如下:鼓励我市专利代理机构开展专利代理从业培训,夯实专利代理从业人员的基础业务能力。按新招聘的代理从业人员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该专利代理机构资助,每家资助不超过10万元。

建议提高该项目的资助标准,以鼓励专利代理人才培育。

不采纳

资助资金是鼓励代理机构人才培育工作,从而进一步引导相关市场主体积极主动地开展人才培育,促进我市知识产权人才梯队建设。

13

孙*行(深圳鼎合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操作规程第二十四条 实施国内外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资助。资助标准如下:每年资助引进的国外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不超过2家,每家资助100万元;每年资助引进的国内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不超过3家,每家资助50万元。

建议取消该项目资助,原因对本地服务机构不公平,难以引进真正高端的服务机构。

不采纳

通过引进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落地深圳,可促进深圳知识产权服务业良性竞争,满足深圳企业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需求。

该项目为事后资助,落地后需达到了营收等指标要求才能申报资助。

14

徐*( 135***81814)

 

建议为鼓励知识产权创造,建议在操作办法里明确:知识产权补助为奖励,应当全部或多数发给知识产权创作者,单位不得截留。

 

 

不采纳

我市将在其他政策中加强对于发明人设计人的激励奖励机制完善。

15

孙*行(深圳鼎合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建议成立专利代理师人才奖,对于长期奋战在专利代理一线上的专利代理师给以奖励。

建议对获得专利奖的,给代理机构配套奖励,提高专利代理机构的积极性和提高服务质量。

 

不采纳

对执业人员的直接补贴,属于市人才政策体系,无法列入知识产权政策体系,我局将向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反馈相关意见。

专利代理服务是一种商业服务,其服务质量应主要由市场评价,获奖专利的代理机构其服务质量必然能获得市场认可。

16

肖*琴(社会)

建议增加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专项资金项目,主要理由如下:一、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有利于发展生产力,促进深圳市产业转型升级;二、全国各地对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已出台各类专项奖励资金,有效推动当地集群产业的快速发展。

采纳

操作规程第十条增加“国内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地理标志”资助内容

 

蔡*贤(深圳大学科学技术部)

建议深圳市专利资助不要在单个专利授权半年内提交,而是固定每年1-2次集中提交。

采纳

根据操作规程第三十三条规定,此类项目将定期发布申报通知,即集中申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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