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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再次公开征求《深圳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采纳情况

来源:日期:2019-03-04 17:10字号:    

序号

反馈单位

反馈意见

采纳意见

采纳意见说明

1

市民屠先生

建议第九条修改为:鼓励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以及各类社会组织积极承担或者参与地方标准的研究、制定、实施和评估工作。

采纳

2

市民屠先生

建议第十一条第(一)项中“规章修改为部门规章;第(三)项结合我市实际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修改为结合我市实际,采用……”第(四)项中新技术修改为高新技术

不采纳

1.本条中“规章”指市政府发布的规章,非“部门规章”;2.“新技术高新技术范围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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