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政民互动 > 征集调查 > 意见反馈

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关于公开征求《社区药品安全个案服务规范》等9项深圳市指导性技术文件(征求意见稿)的意见采纳情况

来源:日期:2018-09-06 15:48字号:    

  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于2018年8月15日发布《关于征求<社区药品安全个案服务规范>等9项深圳市指导性技术文件(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就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集到的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一、收集意见和建议情况

  公开征求意见通知公布在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门户网站,有关单位和市民群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此次共收到1份反馈意见,其中电子邮件0封,其它1。

  二、部分采纳情况

序号

意见

意见提出单位或个人

意见处理

情况说明

将编制说明中第六章标准主要内容2.术语与定义中的“本章规范了社区讲座慢性病的术语和定义”,改为“本章规范了社区讲座:抗菌药物安全合理用药、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安全合理用药术语和定义。”;并对标准文本进行同步修订。

广东深圳医药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部分采纳

将编制说明中第六章标准主要内容2.术语与定义中的“本章规范了社区讲座慢性病的术语和定义”,改为“本章规范了社区讲座:慢性病及合理用药的术语和定义。”在标准文本中增加“合理用药”的定义,但不增加“抗菌药物安全合理用药”。因为合理用药的范围覆盖包括抗菌药物等常见用药。

  感谢相关单位和市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9月6日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党政机关标识 |主办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网站标识码:4403000004 粤ICP备15042059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47号 | 网站地图 - 网站概况 - 版权保护 - 隐私声明 -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办公时间:0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简介 信息无障碍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