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反馈单位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理由说明 |
1 |
史先生(社会意见) |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决定全体业主分摊电梯更新改造大修需费用的,应当在小区公示相关费用缴交情况,并可以按法律规定向拒绝缴交费用的业主提起诉讼。 |
采纳 |
业主大会决定全体或部分业主分摊电梯更新改造大修费用的,应当在小区公示相关费用缴交情况,并可以按法律规定向拒绝缴交费用的业主提起诉讼。新依据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改造的现实情况,予以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