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住所托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发布机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3-19 14:26

深市监通告〔2021〕22号

  为构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增强市场活力,保障商事主体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商事主体托管服务,维护市场秩序,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第十六条,我局起草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住所托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和实用性,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住所托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4月19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相关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有关意见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海松大厦A座3A03室,邮编:518000,电话88600426;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邮件发至邮箱ZCJZDK@mail.amr.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住所托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起草情况说明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7日

相关附件
附件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住所托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下载
附件二起草情况说明.doc
下载

评论区

* 昵称:
            
* 联系手机:
* 发表意见:
* 验证码:
当前征集已结束,无法提交评论
提示
当前问卷调查或意见征集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