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通告〔2025〕33号
《工程渣土环保烧结大气排放标准》等4项地方标准(见附件1-4)送审稿已编制完成,根据《深圳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或个人将意见、建议填入《深圳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5),于2025年4月15日前反馈我局。
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755-83070326。
电子邮箱:biaozhunchu@mail.amr.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工程渣土环保烧结大气排放标准》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2.《校园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范》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3.《口岸重要动物疫病媒介生物库蠓监测规范》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4.《工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规范》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5.深圳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