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资助申报表
1.申请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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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申请人
(盖章/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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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权属声明
根据《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财规〔2014〕18号)的有关要求,本人(单位)承诺在申报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过程中诚实守信,提交的申报项目及项目原件、复印件均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如有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自愿取消申报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相关责任及后果,3年内不再申报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申请人(单位盖公章/个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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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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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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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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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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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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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深圳本地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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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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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在深圳的纳税额(外地代理机构在深设立的分支机构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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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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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利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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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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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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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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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补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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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万万仟佰拾元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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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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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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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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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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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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