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你的申请已经提交!申请编号为:,请记录您的申请编号并尽快按照下列要求提交纸件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境外商标注册资助申报表》(含商标权权属保证书,点击打印申请表进行打印);
二、营业执照或相关资格证明复印件(盖公章),个人提供有关身份和工作(学习)证件复印件(验原件);
三、境外商标注册证明文书复印件(验原件);
四、境外商标注册付款凭证复印件(验原件)。委托境内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代理合同和发票;没有委托国内代理机构的,应提供对境外代理机构的付款凭证或者注册地注册核准
五、境外商标注册证明文书的中文译件。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申报地址: 深圳市知识产权局深圳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地址:南山区高新区南区学府路深圳软件产业基地4栋C座六楼知识产权服务大厅。
资助申报工作在线答疑QQ群号:339403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