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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2017年政务公开要点分工方案

来源:日期:2017-06-30 00:00字号: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责任单位

1

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主动公开商事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

企业注册局

2

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公开抽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法规处牵头

各相关单位配合

3

清理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的文件,及时向社会公开已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文件清单。原文件在委门户网站发布的,应在已发布的原文件上明确标注已废止或已失效;原文件在深圳政府在线发布的,应在文件废止或宣布失效的10个工作日内,提请市政府网站管理机构在原文件更改标注。

法规处牵头

各相关单位配合

4

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学习公开

公开产(商)品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监督抽查结果。

质量处

5

做好深圳市长质量奖评审办事指南、结果查询等信息公开。

质量处

6

做好深圳市市级(摩托车乘员头盔、橡胶制品及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和助力车4类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指南、获证企业信息等信息公开。

质量处

7

推动电商平台切实承担质量安全首负责任信息公开。

电子商务处、质量处

8

推行电子商务产品标准明示鉴证制度。

电子商务处、标准处

9

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行政处罚信息(一般程序)。

企管处、信息中心

10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

加强食品经营许可信息公开,实现食品经营许可受理、审查、审批全过程信息公开,打造阳光许可。

食药准入处

11

建立流程规范化和监督全程化的“四品一械”重大案件复核机制。

法规处、稽查局、各辖区局

12

建立网格化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阳光检查工作机制和监督检查结果阳光公示制度。

法规处

13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

实现“四品一械”监督检查全过程公开透明。

食品生产处、食品流通处、餐饮处、农管处、药品生产处、药品流通处、医械生产处、医械流通处、保化处

14

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环节,不断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

各单位

15

推动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向社会公开。

各单位

16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委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

秘书处牵头

各相关单位配合

17

用好管好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

秘书处、风险监测处牵头

各相关单位配合

18

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

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数据分析,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及时向相关责任单位提出意见。

秘书处、各辖区局

19

对公众申请相对较集中,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主动公开。

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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