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规划计划 > 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来源:日期:2014-12-01 00:00字号:    

  2014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能;开展权责清理,转变政府职能;实施专项整治,加强稽查执法;坚持依法行政,妥善处理诉讼复议案件;打造“三微平台”,开展安全用药宣传,依法行政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具体总结如下:

  一、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能

  (一)试点推行“两证同发”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药品流通监管水平,我局本着大胆改革、先行先试的原则,在我市药品零售企业内推行《药品经营许可证》和GSP证书“两证同发”工作。不符合新版GSP要求的药品零售企业,将不予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两证同发”实施以来,我局共完成2203家药品零售企业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或GSP证书现场验收工作,其中不通过128家,不通过率为8%。“两证同发”工作的推行,有效提升了药品零售企业对新版GSP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为实现《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提出的目标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二)优化审批流程和材料

  一是优化审批流程和材料。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网上办事平台建设,我局出台了《市药品监管局关于全面实施行政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的通知》,从2014年3月1日起,取消“出具药品出口销售证明”、“出具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两项行政服务事项的纸质申报材料,实行协同监管平台网上全程办理,并将办理时限均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二是积极开展送证上门服务。我局为许可量大、业务集中的大企业提供上门受理许可业务、上门送证等便民服务活动。2014年共提供送证上门、上门受理服务18次315件。三是积极沟通,做好服务。9月26日,我局邀请了18家企业参加了审批服务工作座谈会。会上,我局就相关政策进行了宣贯,并听取了企业对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开展权责清理,转变政府职能

  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权责体系,我局根据《关于印发开展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办函〔2014〕43号)的要求,认真组织落实行政职权清理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共清理各类事项359项,其中行政许可19项,行政处罚315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检查12项,其他类13项;提出调整建议5项。编制完成权责清单以及所有事项的内部和外部流程图,并于9月1日通过市编办的《深圳市商事主体行政审批事项权责清单》向社会公布。

  三、实施专项整治,加强稽查执法

  (一)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市场,我局根据国家总局和省局的部署,继续深入开展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行动。一是突出检查重点,加强监督抽验,并加大广告监测力度;二是对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集中打击,从严从重处罚;三是积极探索新型问题处理机制,如进口保健食品、网络销售保健食品等问题。共出动执法人员2582人次,组织检查企业1154家次,抽样保健食品337批次。发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53个并已全部移送工商部门;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7宗,已结案21宗,移送案件8宗,罚没款金额15万余元。涉刑案件移送数在全省名列第一。

  (二)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

  根据国家总局和省局的部署,我局印发了《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医疗器械虚假注册、违规生产、非法经营、夸大宣传和使用无证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重点整治。专项行动以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案件线索为突破口,采取暗访调查、集中排查、突击检查、主动曝光相结合的检查方式,实行边整边建、整治与规范并重。行动开展以来,累计检查企业604家,对41家企业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核查注册申请真实性品种17个,抽样218批,监测发现违法广告34个并已全部移交工商部门。立案10件,移交公安机关1件,罚没款10万元。此外,我局还组织开展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检测中心“开放日”活动;开展电视、电台、网络宣传53次、现场活动15场。

  (三)化妆品“四打一规”专项整治

  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添加、非法标签标识、生产销售未经注册的化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秩序,我局于2014年9月3日启动了化妆品“四打一规”专项整治。一是集中整治。我局派出5个专项检查组,针对祛痘、祛斑、美白类产品中非法添加化学成分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重点检查。二是快筛快检。我局和省局组成4个联合检查组,以快筛快检和飞行检查为手段,重点对祛痘产品进行了针对性的快筛快检。三是广泛宣传。编制了《专项整治工作手册》,加强对监管人员相关法规政策的培训,并通过我局政务网站和《深圳晚报》、《深圳商报》等主流报刊加强“四打一规”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截止11月底,我局共开展专项检查227次,监督抽样403批次,立案11宗,查获化妆品货值100余万元。

  四、坚持依法行政,妥善处理诉讼复议案件

  (一)妥善处理诉讼复议案件

  2014年,我局加强建设透明政府和服务政府,坚持依法行政,行政诉讼和复议案件办理情况较去年有明显提升。截止11月底,共办理行政复议8件,其中仍在办理中4件,申请人撤回申请1件,其余3件结果均为维持。办理听证案件1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结果为对方撤诉。

  (二)建立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完善《投诉举报办理标准》,形成完整的投诉受理转办制度、流程、标准体系。二是建立投诉回访机制。推出电话回访机制和“E信通”短信调查反馈平台,实现移动终端便捷调查反馈。三是建立职业打假人跟进机制。制作职业打假人投诉举报档案,专人跟进其投诉举报件的办理进度,广泛征求职业打假人意见建议。截至11月底,我局共接收、处理各类投诉举报、协查函3406件,提供线索至稽查部门22条,违法行为信息挂网28条,移送案源36件。

  五、打造“三微”平台,开展安全用药宣传

  我局在政务网站之外,积极建设完善“微博、微信、微访谈”三微平台,建立了及时、互动、专业的药监新媒体宣传阵地。一是腾讯微博、新浪微博平台,截至11月底,共发布信息5721条(腾讯3314条,新浪2407条),吸纳粉丝17万余人。两大微博还与淘宝、易购等电商微博互粉,建立了高效沟通机制。“深圳药监”腾讯政务微博连续两年被人民网评为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十大微博之一。二是微信平台。2013年,我局推出“药品查查看”微信特色服务平台,以投诉举报、咨询服务、用药宣传为特色内容,是全国药监系统的首个专业微信平台。截至11月底,平台关注人数累计13039人,接收并解答6175位市民发来的10728条查询消息,其中人工查询6714条;为市民提供安全用药知识、附近药店等信息查询4015次,收到感谢信息171条。编辑发送32期图文并茂的“安全用药微刊”,累计阅读人数86010人,阅读次数达147975次,分享转发次数7132次,获得群众一致好评。三是微访谈平台。我局与深圳市人民医院等合作,创新开展药品安全微访谈节目。2014年共开展“正确处理过期药品”、“网购药品需谨慎”、“哮喘安全用药”等专题访谈节目共5期。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党政机关标识 |主办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网站标识码:4403000004 粤ICP备15042059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47号 | 网站地图 - 网站概况 - 版权保护 - 隐私声明 -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办公时间:0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简介 信息无障碍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