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扎实推进“两大改革”,全面强化市场监管,圆满完成2013年各项工作任务
2013年,在各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牵头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成效显著,电梯监管方式改革实现立法突破,全国首个“质量强市示范市”创建成功,食品安全工作连出实招,初见成效,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绩。
(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电梯监管方式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成效凸显。《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于2013年3月1日正式实施,大幅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激发了民间投资创业创富热情,商事主体新登记量持续井喷。截至2013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全市新登记商事主体36万户,同比增长152%,实有商事主体133.1万户,同比增长39.8%,我市平均每千人拥有商事主体89户,居全国之冠。不仅带动就业,也推动纳税户不断增长。全省商事登记改革试点工作现场会、全国部分改革试验区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第五次座谈会先后在深圳召开,我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经验得到工商总局、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我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通过一系列的制度设计,将过去政府承担对企业一般经营项目的审核审批职责,还给企业、市场和社会,为形成商事主体自治、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格局奠定基础。
电梯监管方式改革获立法支持。酝酿已久的《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顺利通过。明确了使用单位的安全保障第一责任和应急处置首负责任,改革了电梯维保、检验和监督模式,建立了“一承诺八明示”、“累积记分”分级分类监管、预防性维修、风险检验和动态监督抽查、事故责任保险、安全评估、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监管等机制,实现“三合一”标识、事故责任险统保和安全警示标准范式三个全国首创,理顺各环节主体权责关系,逐步构建电梯安全监管共识、共治、共建、共享的新格局。改革后,2013年下半年我市电梯维保质量随机监督抽查合格率首次突破90%达91.5%,定检率达99.3%,双双创下历史最高水平。
(二)强化监管执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全年全系统共立案15775宗,结案13363宗,罚没入库5000多万元,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225宗。监管执法效能不断提升,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表现为:
执法机制凸显优势。进一步完善项目式执法模式,围绕上级部署、重点领域和民生热点,部署开展1-12号专项执法行动,有效整治规范各领域的市场秩序;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和区域执法协作,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和建立“双打”常态化工作机制获市领导肯定;建立三级联动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提升分局、监管所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的能力;发挥全市广告监管联席会议平台作用,形成宣传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两大媒体集团共同遏制广告违法行为的合力,我市医疗、药品等广告严重违法率明显下降;与海关缉私局签署合作备忘录,建立市局、分局两个层级的联合反走私机制。
监管方式不断创新。整合商事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库、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和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构建互联互通的统一的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在全国率先出台网络交易合同规则,建立起实体合同与虚拟合同并重的合同监管体系;率先实施食品安全领域“黑名单”失信惩戒制度,取得良好监管效果和社会广泛好评;启用食品安全“潜规则”信息分析系统,重点整治214条“潜规则”;建立以企业产品质量信用数据库为基础的产品质量监管机制,重点整治手机、液化气等合格率较低的产品。
办案质量大幅提升。成功查办一批大要案件。食品安全领域的“超级牛扒”瘦肉精牛肉案开出121万罚单,为深圳建市以来餐饮业最大行政罚单;知识产权领域的“奇正电子”侵犯著作权系列案案值8000多万,移送公安机关刑拘6人;稽查大队查办的扬发冻品行销售兽药残留超标排骨粒案、汽车检测公司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系列案,均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罗湖分局查办“天价打印合同”价格违法案和“校讯通”商业贿赂案,有效遏制了房地产登记等领域延续多年的“潜规则”。稽查大队、罗湖分局查办的2宗案件获选全省工商系统“十佳案件”。
执法能力有效加强。采取跟班学习、高校轮训等方式轮训500多名业务骨干,建立一年两次的执法员晋升常态化机制,有效推动执法类公务员专业化建设,打造作风和业务过硬的执法队伍。我局有3位同志分别被评为全省工商、质监系统“十佳办案能手”、“执法打假办案能手”。
(三)提升服务质量,助力深圳经济有质量可持续增长
成功创建全国首个“质量强市示范市”。将“质量强市”作为创造“深圳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了质检总局的高度评价;“质量成就未来”的城市质量精神深入人心,质量中介服务体系持续发展,政府质量奖率先推广到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领域,重点项目推进创建效果明显,“大质量”机制逐步形成。“罗湖珠宝”已获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南山手机”示范区正组织验收,增加申报“横岗眼镜”、“大浪服装”创建项目,华为公司入选首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宇龙、信义公司获评“省政府质量奖”。
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水平。围绕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运用水平,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制度建设,推动各区出台相应激励政策,全年我市质押贷款额突破6亿元;推动专利险种推广,与人保深圳分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全年我市投保专利达164件;全面铺开专利价值分析试点工作,起草了全国首个专利价值的评估标准;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评议课题研究,帮助企业有效规避决策中的知识产权风险;专利服务软硬件水平逐步提升,专利受理初审量在全国名列前茅。全年我市PCT国际专利申请量首超1万件,占全国比重48.1%,连续10年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累计有效发明专利突破6万件,居全国第二,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均居全国第一。在第十五届中国专利奖评选中,我市企业共获得专利金奖4项、专利优秀奖18项、外观优秀奖2项,获奖数创历年之最。
强化国际国内标准化区域中心地位。国家级金融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通过验收,推动国际标准化组织水再利用技术委员会(ISO/TC282)、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展中国家事务委员会(ISO/DEVCO)国内技术对口单位、欧洲标准研究中心相继落户我市,实现全省国际TC零的突破,帮扶光启理工承担全国电磁超材料技术及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我市承担的国际和国内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相关机构达43家,全年参与制定国际国内标准424项,其中国际标准139项,位于全国大中城市首位。标准化区域中心地位进一步加强。
电子商务监管服务模式走向全国。可信交易保障法规、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六大公共服务系统正式上线,与广西贵港等地实现合作共建。工商总局在深圳召开现场会,向全国推广我市可信交易环境试点经验,我局成为唯一获邀参与国家电子商务法起草的地方政府部门;建成“一网一库两平台三中心”服务型监管体系,凸显技术监管、服务监管、联动监管、信用监管特点,有效打击网络违法广告和不正当竞争,成功查办了腾讯网络广告案。
规范广告创意产业发展。开展广告业基础数据统计工作,摸清我市广告行业发展状况,编制我市广告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我市广告产业园调整为“一园两区”,新增盐田园区凸显“深港合作+电子商务”特色;强化广告监管监测信息化建设,运用监测结果加大广告行政指导力度,规范广告业发展。
公共技术平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断提升。市标准院打造标准化优质资源高端平台,研究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市检测院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城市能源计量数据中心、特检院检测基地等重大项目顺利推进,检验检测技术能力进一步增强。
创新手段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在全国率先启动碳排放核查、率先制定核查标准和方法学、率先完成635家企业碳排放核查任务,为我市成为全国第一个碳排放交易城市奠定坚实基础。启动企业产品碳足迹调查研究,配合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家具环保等级标识认证,积极开展能源计量监管和锅炉节能监管,加强燃油监管助力清洁燃油推广使用。坪山分局查办我市首宗企业违反“限塑令”生产超薄塑料购物袋案件。
(四)保民生保安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
食品安全形势继续平稳向好。理顺市食安局内部运转和市食安办外部统筹机制,形成食品安全整体整治规范合力,落实“四严”(严准入、严检测、严执法、严惩处)要求,突出主渠道监管、大要案查办。食品准入严格许可审批,推进流通许可改革,全年发出食品许可证2.88万张,餐饮许可提前办结率与2012年同比提高25.45%;开展“雷霆”系列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食品经营违法行为,着力整治肉类市场、酒类市场、水产市场,加大对涉罪案件的移送追刑力度,以严管、严打、严惩常态化倒逼食用农产品和餐饮业经营者强化自主检测、自我监管,赢得社会舆论的正面评价。全年共抽检三环节食品27987批次,合格26732批次,食用农产品监测抽检6440批次,合格6121批次。全年未发生较大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未出现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
加强价格、计量等民生领域监管。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努力推进企业价格行为规范建设,创新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机制,组织开展13项民生价格专项检查,全年共立案办理价格违法案件2233宗,结案1547宗,罚没391.98万元,责令退款475.38万元。对邮政网点、计生中心、集贸市场、平价商店四个民生领域的5万多台计量器具开展强制检定,积极推进安全计量、能源计量监管和计量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市场禽流感联防联控,深入开展“诚信市场”创建工作,强化示范带动作用,提升市场经营规范化水平。
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消费维权机制。以投诉举报、舆情动态、案源线索的数据分析研判为基础,突出电子电器等重点领域消费维权执法;以特区合同格式条款清查为重要抓手,查办案件52宗,发出行政建议书86份,纠正违法合同格式条款192条,有效遏制“霸王条款”损害消费者利益现象;以服务站化解消费纠纷为平台,逐步实现企业社会责任回归,全市建立1821家服务站,发出行政指导意见2.2万条,受理办结消费投诉73.9万件,挽回经济损失1008万余元,99.5%的消费争议由市场主体自行协商和解;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消委办上线“消费投诉通”、 设立“消费争议仲裁办公室”,建立律师值班调解机制,拓宽消费者诉求受理处理渠道,消费纠纷调解成功率提高21.6%;强化咨询举报申诉中心绩效管理,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全年处理各类信息124.7万件,同比增长44.72%,热线电话人工接通率92.75%,咨询直接答复率98.21%;在国内率先引入消费者主观评价测试方法等国际通行做法,在智能手机、港澳游改革比较试验、消费体察模式,逐步实现消费者调查体察、条款点评、媒体批评揭露相结合,规范行业发展;深入开展中德消费者保护与产品安全项目深圳试点,深化加强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市场诚信体系及其指标设立等前沿问题交流,提升消费维权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抓好“清无”、“打传”及安全生产工作。适应商事登记改革形势,调整“清无”思路,以教育疏导为主要手段实现常态化监管,全年共查处取缔无照经营5460户,疏导办照145156户。市、区两级优势互补,重点打击新兴网络传销活动,全年共查处传销案件23宗(其中网络传销案17宗),涉案金额20.13亿元人民币,刑拘传销头目、骨干分子56人,查办了“电贸通”特大网络传销案等多宗大要案件,龙岗分局成功查办我市首宗直销违法案件。积极创建“平安深圳”,统筹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隐患整治、应急演练、宣传教育、督导考核及制度建设。
(五)夯实履职基础,打造市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机关
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转变作风提升勤政廉政水平。“弘扬改革创新精神,树立优良工作作风”学习讨论活动成效突出,在五届第106次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上介绍经验。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反对“四风”,扎实做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落实整改、建章立制各环节工作,组织开展“擦亮窗口”、“四服务”等活动,较好完成商事登记配套改革、食品安全整治等两项全市“边学边整边改”专题行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成效显著,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成绩优秀,严格落实上级厉行节约各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开支,提升预算执行效能和经费保障水平。“勤廉共建”活动深入开展,绩效面谈督促整改效果明显,在食品准入处、执法监督处、特设处和盐田分局开展内部机构绩效管理试点取得预期效果,绩效管理多项指标居全市首位。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交流轮岗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各部门的人员结构,丰富干部任职履历。
各分局出真招见实效,让作风转变成果惠及更多市民。宝安分局出台多项措施,有效解决商事登记改革后注册登记“排长龙”问题;盐田、龙岗、光明、坪山、大鹏分局实施“一小时办照”,便民高效;辖区大型商厦招商期间,南山分局提前进场宣传指导,开通办证办照绿色通道,打造“食得放心”商圈。
推进法治建设,着力解决监管执法难点问题。推动商事登记、食品安全、特种设备、电子商务、网络合同等立法立规,夯实市场监管履职法治基础;创新“六个统一”集中申诉举报处理机制,加强基层应对的执法指导和统一规范,减轻基层履职的风险与压力;出台行政诉讼复议两个“1+1”制度和“三个必须”规定,完成第二批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修订,我局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诉讼的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福田分局制定企业商品质量安全管理标准,龙华分局借力消费维权义工队伍,督促企业落实商品质量管理责任,从源头上减少集中申诉举报的数量。
政务宣传营造良好外部环境。组织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质量强市”、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专题宣传活动,稳步推进政务微博运行,舆情应对能力进一步提升;与市广电集团实现战略合作,在都市频道推出专题执法栏目《市场发现》;门户网站改版升级,深化网站信息公开,整合办事服务资源,增强政民互动,在2013年度全国工商系统网站(副省级市及计划单列市)绩效测评、2013年上半年市政府网站绩效测评分别排名第一、第二,我局社会影响力及公众认同感获较大提升。
此外,我局统筹推进全市“两建”工作,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市场监管体系的建设规划经市政府同意印发,正组织实施。
二、以市场化导向、法治化思维和国际化视野,继续深化市场监管方式改革,加快完善现代市场监管体系
2014年全市市场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五届十八次全会精神,坚持市场化导向、法治化思维和国际化视野,坚持质量引领,打造深圳标准、铸就深圳品牌,持续深化监管方式改革,扎实推进职能转变,加快完善社会共治的现代市场监管体系。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部署工作:
(一)突出顶层设计,推进重大改革和职能转变。打造深圳标准,铸就深圳品牌,进一步完善标准法规政策体系,大力加强食品安全、产品质量“深圳标准”建设和执行力度,提升我市产品食品质量水平保障消费安全;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和市场监管职能转变;加强改革的法治保障;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二)突出“严管”要求,推进监管执法方式改革。继续完善相对集中办案机制;完善信息监管、风险监测、信用监管等监管手段;加强和改进基层监管;加强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民生领域监管;完善多元共治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系;改革质量监管方式;完善打击传销地方党委政府总负责制;强化民生计量监管;维护公平竞争,保持物价稳定,助力市场化改革。(三)突出便民、高效和市场化目标,改革服务经济和公共服务模式。持续推进“质量强市”,坚持深圳质量的战略导向,增强“质量强市”示范市优势地位;完善更适应新《消法》要求的消费维权体系,组织宣贯新《消法》,开展专题公益电视广告、海报和城市U站宣传活动;提升知识产权质量,积极开展企业贯标对接和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贯标工作,提升专利申请质量,加强知识产权运用,降低维权成本;增强国际国内标准话语权;培育和规范电子商务市场;扶持和规范广告市场;探索公共技术服务体制改革。(四)强化自身建设,为全面深化改革创造思想、组织、制度和外部条件。完善绩效管理机制,总结绩效管理改革试点经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常态化建设,认真贯彻中央“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回头看”活动,抓住关键环节,抓早抓小,强化案件查办职能,增强监督实效,防控“两个风险”;加强政策研究工作;塑造市场监管良好形象,转变传统的媒体应对理念,提升媒体运用能力和水平,增强官方网站、微博等自媒体的影响力,强化与公共媒体合作,坚持正面引导、阳光透明的公共关系导向,重塑政府的社会公信力,树立市场监管良好形象,弘扬市场监管核心价值观,加强市场监管文化建设,促进新一轮的队伍融合,激发广大干部创业热情,为全面深化改革聚合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