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工作总结
2018年,市市场监管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深化改革、提升质量、服务创新、规范市场和保障安全等工作,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6个方面:
(一)营商环境改革取得新突破
——商事登记更加便利。实现“三十证合一”,推出个体户微信办照、人脸识别自助发照等服务措施。联合人行深圳分行等相关部门实施“开办企业一窗通”,企业开办时间缩短至4天之内,我市企业开办便利度连续3年排名全省第一。深化商事主体退出机制改革,企业注销、撤销流程进一步简化。在全国率先开展商事登记应用统一地址库改革,实施实名核身,试点商事主体登记、监管、服务、信用一体化,商事登记质量有效提升。联合前海管理局打造外商投资“一口受理”升级版,荣获南方日报“2018深圳十大改革”奖。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荣获市经济领域改革第二名。全市新登记商事主体48.5万户,累计实有商事主体311.9万户,创业密度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
——行政审批更加高效。“不见面审批”事项达73项,行政许可“即办”事项达56项,“即办”事项数量居市直单位第一,“即办率”超过50%。在全国率先试行大型连锁企业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人承诺制”,研制全国首个标准厨房沙盘模型,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时限压缩50%。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改革,获证时间压缩70%。深化“互联网+企业档案查询”改革,网上自助查询下载量同比大幅增长101.8%。在全国率先推出纳税申报和商事主体年报“多报合一”,剔除经营异常名录后企业年报率达92.22%。落实“深圳90”改革,建设工程项目特种设备检验时限从18个工作日压缩至12.7个工作日。
——商事信用建设不断强化。上线公众版“深信APP”,实现公众对全国1亿家商事主体信用信息的“一站式”免费查询,深圳信用网建设获全省评比第一名,查询量达110万人次/天。“商事信用信息全视通”入选“大潮起珠江——广东改革开放40周年展览”。加快“深圳商事信用与事中事后智慧监管系统”建设,实现各区和各部门之间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初步形成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环境。
——治乱减负和公平竞争政策审查扎实有效。加强银行、供电、供水收费检查,查出违规收费1.8亿元,退还企业1.6亿元,惠及企业1200多家,罚没2049万元。落实计量器具检定和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费用减免政策,共减免企业相关费用2.92亿元。推动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审查制度,清理存量政策文件1108份,组织自查增量政策文件631份,废止、调整或不予出台74份。
(二)知识产权工作开创新局面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出台《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创新建立知识产权合规性承诺、行政执法技术调查官、行政执法先行禁令等制度。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高标准建成并在前海挂牌运作。推动在智能穿戴、软件、半导体照明等行业协会建立14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加强知识产权执法,查办知识产权案件1224宗,同比增长36.6%。
——知识产权创造激励不断加强。加大对高价值专利、商标、版权的资助和奖励力度,共资助奖励企业1.01万家、知识产权项目7.52万个、资助金额达2.944亿元,有效引导知识产权质量提升,激励我市企业自主创新。
——知识产权运用环境进一步优化。中国(南方)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成并挂牌运作。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正式启动,全市专利权质押金额达123.47亿元,占全省质押登记总额的58.7%,居全省第一。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落户深圳大学,着力以“产学研”结合模式培育知识产权人才。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获中央3年2亿元财政资金的支持,我市成为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城市。
——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全国领先。2018年,全市专利申请量22.86万件,授权量14.02万件,同比增长29.1%和48.8%;发明专利申请量6.99万件,授权量2.13万件,同比增长16.1%和12.6%;PCT国际专利申请量1.8万件,占广东省申请总量的71.5%,连续15年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一;获中国专利金奖4项;截至2018年10月底,有效发明专利维持5年以上的比例达85%,居内地大中城市第一。
(三)质量标准建设取得新成效
——“标准+”战略有效实施。出台全市“标准+”战略实施方案,梳理全市标准清单1176项。新增无人机、机器人、基因测序仪等深圳标准认证产品11个,12家企业成为首批全国企业标准领跑者,新增50家企业入选全国企业标准排行榜,国家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通过验收。推动成立“深圳标准促进会”,为团体标准的研制、发布和认证提供更大平台。积极创建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国家标准技术创新基地(深圳)获批建设,国际标准化人才培训基地建成并挂牌运作。全市共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271项、累计1926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421项、累计4179项。立项地方标准189项、发布68项。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累计达22856项,新增落户我市国际国内标准化组织工作机构(TC/SC/WG)5个、累计73个。建成国内首个全球食品安全标准与技术法规动态比对数据库。
——质量建设扎实推进。召开全市质量大会,部署以质量强市推动高质量发展,在无人机、黄金珠宝、服装等8个行业开展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出台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三年规划,布局建设重点工程42个,推动出台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资助政策。在全国率先推行绿色产品认证试点,建成绿色建材评价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环保产品和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2个国家中心正式成立,国家电动汽车电池及充电系统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广东省电动汽车电池及充电系统检测工程实验室获批筹建,市药检院光明分院、市检测院光明实验室、市医疗器械检测和生物医药安全评价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华南首个国家级质量研究平台“中国质量经济发展研究院”落户深圳大学。
——品牌建设不断加强。发布国内首个地方政府品牌建设年度白皮书,市领导出席全国首届“中国品牌日”活动并介绍深圳品牌建设经验。宝安工业机器人、坪山新能源汽车、光明钟表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工作有效推进,我市成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覆盖率最高的城市。我市顺丰等3家企业获第三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海能达等2家企业获广东省政府质量奖,华讯方舟等10家单位获市长质量奖。“产品品牌、行业品牌、区域品牌、城市品牌”的发展体系正在形成。
(四)安全监管迈上新水平
——食品安全战略加快实施。以“标准+重点项目”模式推进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建设。“一街一车一室一中心一基地”全面建成,在全国率先实现街道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网全覆盖,全年共完成快检63.3万批次,检出并销毁存在安全风险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19.5吨,荣获第六届南都街坊口碑榜“民生实事十大金奖”。制订了首批15大类、100个供深食品标准及相关认证规则。大力推进“阳光智慧餐饮”工程建设,建成“熟食中心”3家,全市11627家200平方米以上餐饮单位全部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不断强化。严格实施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出台供深食品标准与认证制度等6项配套制度。组织开展“四品一械”专项整治,有效规范重点领域生产经营秩序。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共排查生产经营主体23.3万家次,发现隐患992家。大力开展“星期三查餐厅”、“9号查酒”、“走进食品工厂”、“农产品任你查”等专项执法行动。联合卫计委出台《深圳市贯彻落实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实施方案》,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加快推进。有效应对长春长生疫苗事件,第一时间对疫苗生产、配送、储存和使用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加强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全年共收集相关报告30784份,居全省第一。积极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有效应对权健保健品事件。组建食品安全督导员队伍,与市检察院建立食品药品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全年共抽检“四品一械”142261批次,快检食用农产品190万批次,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覆盖率达到9.36批次/千人, 药品安全评价性抽样合格率达到99.92%。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力度加大。完成特区电梯安全条例起草,出台气瓶安全监管改革实施方案。加强医疗卫生系统特种设备、叉车、场内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等安全隐患排查,完成电梯安全质量监督抽查12462台。全年完成特种设备法定检验26.4万台次,全市电梯定检率达到99.3%。出台推进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办法,完成老旧电梯安全评估1200台,更新改造大修电梯650台、累计2317台。96333平台应用范围扩大到全市,覆盖全市12.7万余台电梯,有效处置电梯困人2303宗。推出“电梯一码通”,提供信息查询、困人求援、安全宣教等服务。“电梯安全警示标贴”宣传获全市“安全守护口碑榜”第一名,创建电梯安全社会治理试验小区项目入选全国首届市场监管领域十大社会共治案例(政府类)。
——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效开展。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燃气具、学生校服、儿童用品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加强企业日常检查,加大产品监督抽查力度,全年共检查企业5637家次,抽查产品5838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667批次,严格不合格产品后处理,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五)监管执法取得新战果
——监管方式改革创新有效推进。全市10个区(新区)、22个市直单位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年累计抽查12.7万家,其中跨部门联合抽查960家,有效减少对企业的干扰。大力推进信用监管,上线运行“信用风险预警设置与解除系统”,累计对近2万家商事主体实施风险预警,落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管理制度,5.5万家企业被列入失信名单,5.2万人被限制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宝安、光明、龙华等区试点对接社区网格化管理,将量大面广、易发现、易识别的违法违规行为纳入各区网格化管理清单,全年共接收、处理违法违规线索2.5万条。
——民生领域市场监管有效加强。统筹开展活禽禁售、限塑、合同监管工作,新增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968家。全年共监测广告265万条次,全市广告违法率降至万分之0.7,创历年新低。举办“深港澳广告产业大会”,推动深港澳广告产业融合发展。强化民生计量监管,共检定强检计量器具128.2万台,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商品过度包装和能效标识监督检查800批次。农贸市场智能计量监管系统建设初见成效。全年检查检验检测机构468家次、重点用能单位34家。核准企事业最高计量标准250项。开展教育、医疗、停车场价格检查,维护民生价格权益。
——重点领域市场规范程度继续提升。完成省市场监管“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任务,“两建”走基层影响力不断增强。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工作有效开展,监管直销企业培训970场、23.2万人次。对纳入经营异常名录的4880家涉金融企业进行清理。建立全市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成功举办深圳首届国际互联网诚信大会。推进“以网管网”,发现并及时处理涉嫌违法线索1107条,固定电子证据2502条。继续推进电商可信交易环境建设,出台电商平台企业信用评价等2项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新增网上亮照挂标企业3万余家,备案跨境电商企业9800多家。继续加大清无力度。开展认证行业专项整治。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吊销市场主体29.7万户,前海住所托管企业失联比例降至17%。
——执法工作成效显著。围绕企业和消费者关心、关注的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了电动自行车、电线电缆、虚假注册、食品走私、酒类回收等专项执法行动。全年共立案2.4万多宗,罚没3.1亿元,同比大幅增长111%;移送公安机关395宗,增长25.4%。大要案查办力度有效加大,查办侵犯小罐茶注册商标专用权、假冒奢侈品牌首饰、远大公司经营无证医疗器械等一批大要案件,全系统共15宗案件入选总局、省局典型案例。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全年共摸排涉黑涉恶线索487条,移送公安208条 ,线索数量和质量居全市行政部门第一,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名列前茅。成功查办全国首宗职业索偿团伙案、涉及9个省的全国性虚假注册登记案等一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的涉黑涉恶案件,联合公安部门打掉涉恶团伙13个、窝点2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24人,受到中央督导组和上级部门的高度肯定。
——消费维权力度加大。成功举办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主题活动,首次发布深圳消费环境指数。在全国首创用标准技术构建消费维权新模式,出台实施商品和服务质量调查评价指南两份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开展手机壳、移动电源等26个商品比较试验,在培训、快递、美容等13个行业开展NPS(净推荐值)调查并发布口碑指数,推出“消费信用二维码”,发布经营者消费维权信用指数,倒逼经营者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全年处理咨询投诉举报158.7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92亿元。
(六)自身建设取得新发展
——巡察及整改工作基本完成。把接受和配合市委巡察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格按要求做好巡察各项工作。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选人用人、廉政建设和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订117条针对性强的整改措施,出台、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1项,全面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正风肃纪反腐,立案查处5人、免职2人,通报批评和谈话提醒9个单位、25人,收回上缴各类违规资金95.78万元。
——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举办“七一”表彰活动,在全市率先建立半专职党务干部队伍。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党内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推动我局主管的19家社会组织开展党的建设“两个覆盖”工作。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有效推进,盐田所被确定为全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会议现场交流单位。全系统2个党组织和6名同志获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表彰。
——队伍建设不断强化。旗帜鲜明提出坚持党建导向、创新导向、基层导向、实干导向“四个导向”,有效汇集干事创业正能量。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改革创新我建言”活动,有效凝聚全系统智慧。局领导先后到74个监管所走访调研,深入了解基层情况。完成648名科级非领导及三级以下执法员晋升工作,新招聘公务员113名、职员25名,全年举办各类培训219期、6500余人次。稳步推进市检测院法定机构改革,《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规定》出台实施。创新开展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多考合一”,扎实做好机构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全系统31个单位(次)和41名干部获市级以上表彰。
——法制建设扎实推进。完善法规制度体系,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条例出台实施,电梯安全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和商事登记若干规定等立法、修法工作加快推进。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修订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出台法律顾问制度,推动案件繁简分流。优化投诉举报处理流程,加强入口把关,全年共拦截职业索偿投诉举报工单2.8万件,职业索偿投诉举报量从46%大幅下降至12%,大大减轻基层工作压力。
——智慧市监建设步伐加快。与平安集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成立了智慧市场监管协同创新中心,出台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建设总体方案和管理办法。建成全国市场监管系统首个智能指挥中心。政务通APP和市场通APP完成开发并上线测试,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等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大力提升辖区局和监管所网络速率。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工作考核排名全市第一。
——内部管理更加规范。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干部交流、请休假、固定资产管理等制度。建立多个政务微信群,畅通全局上下工作沟通交流渠道。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官方微信连续12个月蝉联全国工商类政务微信排行榜第一,荣登首期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微信公众号影响力排行榜榜首。高质量完成年度决算,财务内控工作经验被作为先进典型上报财政部。加强经费预算管理,拓宽零基预算广度,预算分配与工作履职匹配度不断提高。
二、2019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9年,全市市场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城市质量提升年”工作要求,大力开展“标准建设年”和“作风建设年”活动,抓改革、促竞争、保安全、提质量、重维权、强基础,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市场竞争、保障民生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为我市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方向前行,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与行业准营密切相关的资格资质类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实施分类管理,将更多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事项纳入“多证合一”,推动“照后减证”。大力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实现微信自主申报名称、经营范围智能申报,扩大自助服务终端部署范围,为企业和群众提供24小时服务。深化商事主体退出机制改革,拓展企业简易注销适用范围,优化注销流程,实行企业注销一窗通办,努力破解“注销难”。积极推动立法,探索企业除名制度改革。推广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加快跨部门、跨区域、跨领域互通互认互用。开展滚动年报试点,探索建立商事主体分时段滚动年报公示机制,实现商事主体年报政府各职能部门数据同源。
2.实施最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大力实施《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继续抓好知识产权保护“36条”落实。充分发挥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构建集快速授权、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平台。探索在深圳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科技创新支持中心。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建立海外维权服务站点。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重点打击源头侵权、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群体侵权行为,强化执法保护与司法保护的有效衔接,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
3.深化注册便利化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知识产权注册便利化改革,推动建设涵盖专利、商标、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全门类服务大厅,为企业提供“一站式”、“一体化”知识产权综合服务。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改革,大力推行电子化、网络化审批,对低风险食品类别的生产许可探索实施“先证后查”、“自主声明”、“公开承诺”,深入实施大型连锁企业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人承诺制”。大力推进“不见面审批”、“秒批”、“即办”和“容缺受理”。
4.加大质量技术服务和治乱减负力度。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为企业提供检验检测、标准技术和认证等服务。以银行、教育、医药、电商等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价格专项治理,加强涉企收费、电力和铁路运输价格监管,大力整治违法违规收费行为。落实计量器具检定和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等涉企收费免征政策,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二)强化监管执法,着力规范市场竞争
1.加大稽查执法力度。围绕市民舌尖上的安全,集中开展婴幼儿食品、校园食品、保健食品、山寨食品、小餐饮、网络配餐等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执法行动。以网络交易为重点,集中开展侵权仿冒、价格欺诈、虚假宣传、假海淘等专项治理。突出医疗、食品、保健食品、药品、房地产、互联网金融等重点领域,整治广告违法行为。围绕虚假认证乱象,查处一批虚假认证、买证卖证等违法案件。加大新型案件、大要案件查办力度,树立执法权威。
2.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探索建立重点案件跟踪督办、提级侦办、交叉办案等制度,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宣传发动,加大线索摸排力度,深挖“保护伞”,严厉打击职业索偿、虚假注册、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3.强化重点领域市场监管。开展活禽禁售、限塑等专项整治,推进“文明、诚信、平安市场”创建活动,加大水、电、气等民生领域合同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推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加强对各部门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强化直销企业监管,加大传销监测和查处力度。高标准建设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深圳)中心,全面提升互联网广告监测监管水平。强化广告导向监管,加大违法广告整治力度,查办一批有影响力的广告案件。深化广告业发展指导服务,促进深港澳广告业融合发展。落实电子商务法,出台实施我市电商领域信用监管办法,加强“以网管网、技术管网”能力建设,强化移动电商、微商、跨境电商等网络交易监管。以眼镜制配、机动车检验、环境监测等领域为重点,强化计量监管和检测机构监督。
4.加大消费维权力度。深入推进“安全 放心 愉悦”消费环境创建活动,推动落实线上线下无理由退货制度。开展消费环境监测评价,分行业、分区域测算发布消费环境指数。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加强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及时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围绕“信用让消费更放心”主题,以“315消费通”为载体,归集、公示消费者投诉和评价等信用信息,推进完善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加强消费教育引导,结合消费热点开展比较试验和消费者NPS口碑指数调查。
5.完善法制建设。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民生安全,加快推进特区电梯使用安全若干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立法和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修订。分类制定执法办案作业指导书,规范全系统执法办案流程。推进案件分类分级管理,强化行政执法绩效考核。推进智慧稽查执法系统和“云上稽查”系统建设,在执法工作中全面应用执法记录仪。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学法、普法活动。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出台三年建设行动方案,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提高全系统学法、用法水平。
(三)加强安全监管,切实保障民生安全
1.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完善综合协调机制,推进党政同责。持续推进13项工程、60个食品安全项目建设。加强供深食品标准体系建设,制订发布供深食品标准300个及配套的认证实施规则100个,组织制订学生营养餐深圳标准,全面组织开展供深食品标准认证,形成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有效机制。大力实施阳光餐饮智慧工程,完成11627家200平方米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和学校食堂的“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并有效运行。加快推进“熟食中心”建设,探索既体现公益性、安全性,又实行市场化、个性化运作的,可持续运营的社区供餐新模式。加快推进供深食品基地建设,推动农产品市场升级改造。
2.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结合农业、畜牧业等职能划转,完善从食用农产品种养殖到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全链条溯源监管。定期邀请公众参与食品经营许可现场审查,打造阳光许可。开展婴幼儿食品、乳制品、肉制品、保健食品、校园食品安全提升行动,深入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综合治理。全面实施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大力引进第三方机构监管服务。加大流通环节大宗消费食品抽检力度,强化工厂、学校食堂和网络送餐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完善食品抽检制度,实施“双随机”监督抽检,全年抽检食品和食用农产品13.5万批次以上,快检食用农产品50万批次以上。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和风险交流,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3.强化农牧业管理。实施“菜篮子”供给保障工程,进一步加大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力度,做好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工作,从源头保障有效供给。推进“大棚房”问题排查,组织开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提高基本农田保护区利用效率。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压实属地责任,全力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确保肉品市场充足稳定供应。
4.强化药品安全监管。出台我市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流通领域监督抽查、飞行检查,加大对植入类医疗器械、美白祛斑类化妆品等抽检力度。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机制,提升监测有效性和及时性。
5.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深化电梯、气瓶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严格落实使用管理人“首负责任”。制定电梯安全标准,提高电梯准入门槛。加强电梯、涉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加大生产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力度,高质量完成特种设备法定检验任务。加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办法宣贯,推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进一步完善96333应急处置平台建设,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6.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跟踪监测和风险研判机制。以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电气产品等涉及安全的民生产品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源头治理,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强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快建设监督抽查信息系统,实施精准监督抽查,完善抽查后处理和公示制度。
(四)开展标准质量提升行动,护航高质量发展
1.开展标准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实施“标准+”战略,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先进标准体系。在重点领域开展对标达标提标行动,推行企业标准排行榜和领跑者制度。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推进实施“深圳标准”认证制度。发布实施《深圳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全年参与和主导制订国际国内标准400项以上,新建5个标准创新基地。加强新技术新产品标准建设,大力培育研发与标准化同步示范企业。开展团体标准研制等标准化技术服务。加强标准实施监督检查,促进标准质量水平提升。继续发挥标准资助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企事业单位参与深圳标准建设。抓好国际标准化人才培训基地、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探索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化合作机制,组织开展国际标准化交流活动,加快推进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争取更多国际、国家标准化技术机构落户深圳。
2.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围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组织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在制造业领域推广全面质量管理,实施质量技术攻关,加强重点产品质量比对提升,完善质量监管和激励机制,全面提高制造业质量水平。改革创新市长质量奖制度,修订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扩大评选范围,引导激励更多单位追求卓越、提升质量。落实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工作任务。加快建设“光明钟表”、“坪山新能源汽车”、“宝安机器人”等知名品牌示范区,推动黄金珠宝、眼镜、钟表、服装、家具等企业品牌走向世界,将“深圳制造”打造成新时期深圳城市品牌。
3.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出台知识产权强市创建方案,高标准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实施知识产权质量提升工程,修订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改革资助条件和标准,推动更多企业提升专利质量。加强中国(南方)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打造集知识产权交易许可、金融创新、高端咨询、信息服务等为一体的运营实体。加强知识产权金融创新,设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措施,推进专利保险示范工作,争取在全国率先推出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
4.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筹建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技术创新研究院,加强国家数字电子产品、营养食品检测中心、国家电动汽车产业计量中心、深圳市产业计量基础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检测能力建设,推进广东省名贵饰品检验站和电动汽车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市药检院光明分院、市检测院光明实验室、市医疗器械检测和生物医药安全评价中心等建设。争取筹建民用无人机、新型显示、智能穿戴三个国检中心。
(五)改革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服务效能
1.加快实施智慧市场监管。推进各分局、直属单位、事业单位智能指挥分中心和监管所智能指挥节点建设,构建“1+11+78+N”的智能指挥调度体系。推进智慧市监平台建设,再造业务流程,实现监管执法业务智能化指挥调度、业务协调和监测预警。加强大数据中心建设,完善业务数据可视化系统,归集监管执法数据,推动数据质量提升,开展大数据管理、分析和运用。完善“政务通”APP,大力推进移动办公。加快推进智慧食品安全监管平台、知识产权信息化平台、执法办案系统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建设网上办事大厅,上线“市场通”APP。积极参与市电子政务云建设,推动我局相关业务迁移至政务云。
2.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升级改造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加大抽查力度,实现我局各业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全年抽查覆盖企业比例不低于5%。推进我局各项监管业务综合抽查,加快全市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全市跨部门联合抽查,集中统一公示抽查结果。
3.强化信用监管。完成商事信用与事中事后智慧监管系统建设,实现我局与各部门、各区系统的全面对接,完善联合奖惩清单和规则,形成全市信用联合奖惩“一张网”。配合市信用办出台公共信用信息异议及修复管理办法。落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依法将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企业列入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机制,强化信用分析在政府监管服务、商事交易等领域的应用。
4.全面推进“面”上监管。对接各区基层网格化管理,将无证无照经营、违规使用电梯等量大面广、易发现、易识别且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违规行为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推动智慧市监系统与各区网格化管理系统有效对接、数据共享、形成合力,确保市场监管“面”上全覆盖、无死角。
(六)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
1.加强党的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组织力提升”行动,着力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做好各级党组织统一换届工作,进一步夯实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实施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加强对支部书记的培训、管理、监督、考核、激励。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建设特别讲政治、全力推动中心工作落实、党建质量高、人民满意的机关。扎实做好精准扶贫工作。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新《公务员法》学习贯彻。大力开展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干部履职能力。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拓宽用人视野,用好用活干部职数,结合机构改革情况组织好处、科级领导干部选拔和执法员晋升。加大干部培养交流力度,用好各年龄段干部,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快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加大基层支持力度,推动人财物向基层一线倾斜,鼓励干部到基层建功立业。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继续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坚持严字当头,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纪律监督,严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并形成常态化的监督机制。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落实防止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制度规定,防止商品交换原则向党内渗透,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4.高质量完成机构改革。按照市委部署,制订全系统机构改革方案,抓紧编制出台“三定”规定并认真组织实施,妥善安排使用干部,严格按要求做好机构、人员、资产划转和档案交接等工作。做好深汕合作区分局筹备。努力把我局打造成为机构设置更科学、运行更顺畅、监管更高效、服务更到位的市场监管大部制改革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