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年-2015年)》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建设法治先行示范城市,以法治为支撑,持续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锐意进取,奋发有为,法治先行示范展现新作为
(一)坚持正确方向,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全面加强。始终把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摆在首位,把坚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最大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局党组切实发挥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推进法治建设摆在市场监管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抓紧抓实。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忠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研究部署、推动落实法治建设工作,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局党组会议先后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最新论述。今年9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动员全市上下在党的领导下奋力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忠作为全市市直机关的唯一代表,在会上作 “以法治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 的主题经验报告。
(二)坚守人民立场,推进法规制度建设收获新成果。加快推进市场监管相关特区法规的立法工作。积极推进深圳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立法,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目前该项立法已进入市政协立法协商阶段。修订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清单,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增加至57项。今年7月,我市企业除名和依职权注销、“小错免罚”包容柔性执法、率先形成最严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圳品”全链条守护“舌尖上”的安全等7项市场监管创新示范制度,被国家发改委向全国推广示范。加强新修订的商事登记特区法规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出台深圳市商事主体名称登记驰名商标和知名字号保护办法,并加快推进商事主体歇业实施办法、商事主体住所托管办法制定工作。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规定、商事主体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等其他领域一批规范性文件相继及时出台,为市场监管部门合法、合理配置行政资源,依法实施行政管理提供了有效依据和保障。
(三)强化风险防范,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取得新突破。聚焦行政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严格执法程序、完善配套文书、规范自由裁量、落实“三项制度”、完善行刑衔接,对行政处罚实施全链条、多角度、系统性的法治监督。立足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兼治,全年对十二份规范性文件草案,五项重大行政决策完成法制审查,切实保障重大制度和行政决策出台的合法性,从源头夯实依法行政基础。扎实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对益康元(深圳)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深房理”虚假广告案、“3.15”曝光宝马4S店私自抓拍识别人脸信息案等一批有影响的重大案件组织法制审核,保障具体执法活动依法依规实施。对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共性问题、难点问题定期进行梳理,出台具体指导意见。推行行政处罚案件繁简分流,出台具体操作制度文件,明确罚没总额在三千元以下的简单案件,简化审批手续,并在智慧办案系统中打通实际操作路径,实现简案快办,提升执法效率。持续加强合同法制审核,市局层面全年完成合同法制审核567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办理,修订局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全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950余宗,未出现一宗逾期答复和复议诉讼败诉情况。
(四)加强诉源治理,行政争议化解能力得到新提高。全年共承办市政府作为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案件3135宗,承办一审、二审、再审行政诉讼应诉案件1001宗,妥善化解各类行政争议。通过进一步明确管辖,加强文书流转,规范举证要件等方式进一步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提高行政应诉工作能力。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负责人出庭能做到出声、出效,能将庭审中发现的问题带回并且予以规范。同时认真参与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完善行政机关自我纠正机制,在商事登记等相关领域的诉讼案件进程中,发现行政行为确实不当或存在瑕疵,面临败诉风险时,及时主动变更具体行政行为,快速化解社会矛盾。配合市中级法院组织的案件调解工作,妥善消除行政争议。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反馈工作,同时对于存在的实际困难,也积极沟通反馈,争取司法机关的理解和进一步指引。针对复议诉讼过程发现的共性问题,通过下发复议诉讼建议书、复议诉讼案件办理定期通报、专题通知等方式及时将相关规范意见传递到办案单位。
(五)坚持改革创新,法治化营商环境取得新优化。出台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围绕打造开放包容的市场准入环境、建立能动审慎的执法监管机制、构建规范高效的风险管控体系出台16项措施。出台深圳市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加快打造知识产权保护标杆城市。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诉讼、行政裁决、仲裁和调解工作衔接机制。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试点建设经验获评国家知识产权局、司法部先进典型经验做法。我市专利授权、商标注册等指标稳居全国第一,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17年居全国首位。继续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综合应用在国内大中城市互认互通。积极建设质量强国标杆城市,大力推进质量标准提升行动。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深圳标准向全国开放,发布地方标准60项。制定出台深圳市打造农业科技创新先行示范区的若干措施,加快国际食品谷、海吉星“菜篮子”小镇、国际农业食品创新中心规划建设。
(六)坚持严责厉法,市场监管综合效能取得新提升。以法治全面筑牢市场安全底线,加大市场秩序规范力度,集中优势执法力量严查各类违法行为,全年立案查处食品、质量、广告、药械化、特种设备、知识产权、价格、不正当竞争等领域违法案件20434宗,同比增长77.02%;罚没1.6亿元,同比增长35.08%;移送公安涉嫌刑事犯罪案件159宗。全面推行“管办分离”改革,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功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信用监测排名大幅跃升至全国第二。强化不正当竞争执法和反垄断整治,对我市腾讯等9家头部平台企业开展互联网平台专项整改。我市成为全省公平竞争独立审查机制试点城市。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校外培训机构、房地产市场、非法成品油等专项整治成效显著。针对3.15晚会曝光的侵害消费者权益事件,连夜开展对四家涉事企业的查处。牵头全市“双打”工作,开展侵权假冒伪劣商品集中统一销毁行动,现场销毁假冒伪劣商品68吨,案值5亿余元,约占全国总案值70%。
(七)坚持战疫有法,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取得新成效。在全国首创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并制定地方标准,充分发挥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首站拦截”作用,形成超大城市高效管控进口冻品机制。加快盐田监管仓建设使用,首创进口冷链食品“不贴码”追溯,创新方法破解冻品消毒难题,严防问题冻品流入市场。落实落细农贸市场疫情防控措施,实施人员、物品、场所全覆盖、全链条、全纳管,组织农贸市场、餐饮等从业人员“七天一检”。指导帮促康泰生物新冠疫苗获得国家紧急使用资格,有序落实防疫物资实物储备、轮换工作,全力保障疫苗等防疫物资供应和质量安全。筑牢药店“哨点”防线,全面落实零售药店信息登记报告监测措施。
(八)营造法治氛围,强化基础保障迈上新台阶。持续多点发力,创新方式方法,不断夯实工作基础,法治环境明显优化。围绕新行政处罚法和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开展多种形式普法宣传。组建共计30人的公职律师队伍,为市场监管工作吸纳和培养优秀法治人才。组织优秀年轻干部参加全省市场监管法律知识竞赛,取得优异成绩,掀起全局系统学法新热潮。开创“阳光执法+普法教育”新模式,力推特色普法、精准普法、上门普法。与市司法局、前海管理局签订“八五”普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前海片区进行联合普法试点。推出“暖企惠民普法工程”“以案说法普法大篷车”等活动,打造“沉浸式”普法体验,提供精准法律指导服务和普法宣传,有效解决我市重点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体现执法监管前移、法治规范前移和服务引导前移。此外,还创新推出一批“直播式执法”项目。“星期三查餐厅”、“星期一查电梯”、“九号查酒”、周六“油”我查、“农产品任你查”等系列活动深入民心。开展执法领域普法大讲堂,举办“罗湖市监群英荟”法制论坛。开展宝安“扫街纳管”行动,将市场监管法规政策,逐一宣传落实到辖区每一个商户。我局“以普法促执法”的工作经验,在全国市场监管法制工作会议上分享。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一是市场监管领域法规制度的覆盖面还需进一步丰富和扩展,原有监管领域和新业态、新模式领域存在立法或配套制度空白等问题。二是市场监管新趋势新问题带来新挑战,需要进一步综合运用市场、行政、法律、科技、信用、社会参与等各种手段创新监管方式方法。三是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职能不断扩展,监管执法领域快速扩大,工作量持续增加,履职压力日益增大,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增强履职能力。解决这些问题亟需我们以更加科学的方法补齐短板、以更大力度的改革探索实践。
二、提高站位,强化担当,全力推动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迈上新台阶
2022年,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抢抓“双区”驱动、“双区”叠加、“双改”示范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等重大战略机遇,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全力推动新时代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突出政治引领,确保法治建设沿着正确方向奋勇前进。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领悟,聚焦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持续用力。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聚焦重点任务,真正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法治市场建设的生动实践。
(二)主动服务大局,在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再攻坚。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法治为支撑,尽全力推动解决上级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市场监管问题,更好履职尽责,彰显法治市场监管价值。
(三)服务改革创新,在推进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上再突破。立足先行示范区战略定位和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需要,在重点和新兴领域,深化立法探索,不断提高市场监管法规制度供给水平和创新能力,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四)科学谋划施策,在引领法治市场监管建设上再发力。紧密结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抓住当前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的重点关键环节,加快构建并完善深圳市场监管的法治规范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实施体系和法治保障体系。
(五)强化风险防范,在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上再提升。积极运用法治手段给行政权力运行定规矩,化界限。立足抽象和具体行政行为兼治,继续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以及关乎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审查,进一步加强对监管执法行为多角度、系统性的法治监督。
(六)强化基础保障,在打造新时代法治队伍上再深入。加快推动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锻造一支政治坚定、忠诚干净、担当作为、专业高效的法治工作队伍。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各级领导干部和监管执法人员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接下来,我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用法治推进综合授权改革、优化市场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筑牢市场安全底线、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等各项重点任务,为奋力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