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规划计划 > 发展规划

深圳市质量发展“十三五”规划

来源:日期:2016-09-22 00:00字号:    

  前 言

  “十二五”时期,深圳经济特区在“深圳速度”的基础上提出“深圳质量”新理念,以质量型增长、内涵式发展为取向,推动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模式升级,率先进入以质量效益为中心的稳定增长阶段。“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要求加快形成引领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面对新形势任务要求,深圳必须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全面改革创新牵引发展全局,以更高的质量和标准缔造竞争优势,在新一轮发展中率先突破。

  深圳市质量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指导未来五年我市质量发展的行动纲领,承接和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并与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纲要相衔接。本规划所述“质量发展”,坚持“以质量的发展,促进发展的质量”核心思想,本质是质量能力建设工程,重在构建制度基础更加牢固、质量要素充分集聚、创新能力明显增强、质量供给水平有效提升、基础设施有力保障、社会合作网络基本形成,并对深圳质量形成有力支撑的高质量、高标准促进体系,引导经济社会发展加快转变到一种质量与效率更高、协调性与可持续性更强的质量型发展模式上来。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是深圳经济特区以质量引领、创新驱动促进发展转型的起步期,也是从速度型增长向质量型发展转换的突破期,质量成为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取向和强大动力,为有效应对外部环境与转型升级压力,推动发展方式切实转变和发展质量稳步提升发挥了重要作用。深圳获评全国首个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深圳特色质量型发展模式为全国提供了有益经验。

  1.质量型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形成

  深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率先把发展的立足点转到质量和效益上来,构建起全市大质量、大标准体系。顶层设计层面推进广义质量、广义标准立法,以更高的质量和标准牵引发展全局。创新宏观质量体制,建立深圳质量深圳标准工作组织架构和推进政策,与国家质检总局签署合作备忘录,在各领域形成质量导向的政策制度。布局完善综合创新生态体系,部署标准、质量、品牌、信誉“四位一体”建设,实行深圳质量建设政府绩效考核与质量指数分类指引制度,全方位提升“深圳质量”。积极培育先进质量文化,搭建社会共建网络,“质量成就未来”城市质量精神深入人心,带动了各领域质量实践创新。

  2.各领域发展质量同步提升

  深圳质量建设快速推进,经济、社会、城市、生态、文化和政府服务质量水平不断提升,发展的价值含量凸显。经济效益显著提升,2015年,全市生产总值达1.75万亿元,五年增长84.21%;人均GDP达15.8万元,五年增长67.55%。社会事业跨越式发展,2015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4.46万元,五年提高67%;新增安排保障性住房24万套。城市功能更加完善,实施城市更新项目330个,基本形成“七横十三纵”干线路网架构。绿色发展能力增强,万元GDP能耗、水耗较2010年累计下降19.5%和43%,居全国领先水平。文化事业取得新的进步,人均图书馆藏量2.3本,位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实现1757亿元,占GDP比重达10.1%。政府服务更趋高效,取消、调整审批事项253项,社会投资项目核准事项压缩90%,率先启动商事制度改革,全市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实现一体化运作。

  3.质量发展内生动力持续增强

  深圳准确把握质量提升要素条件,促进科技、标准、品牌、信用建设取得新的突破。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应用水平全国领先,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从3.48%提升到4.05%。2015年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达1.33万件,连续十二年位居国内大中城市首位。标准研制水平持续提升,五年内主导或参与研制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共2083件,在国内大中城市居领先地位;落户深圳的国际、国内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累计达到57家。品牌建设成效显著,拥有中国驰名商标159件,是“十一五”末的2.6倍,广东省著名商标472件、省名牌产品140件、深圳知名品牌601家,4家本土企业入选世界500强,30家企业进入财富中国500强。信用建设全面加速,以信息化建设打造“深圳信誉”,建成集成7亿条信息的全国领先、华南最大的企业征信数据库,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与全国7个省市互通共享,信用信息在多个公共领域实现应用。

  (二)面临形势

  从国际看,全球经济进入深度调整期,主要经济体走势分化,国际产业分工格局重塑,发达国家实施“再工业化”,发展中国家吸引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为中国制造业带来双重挤压但新一轮科技和产业变革也孕育着重大机遇,国际间以高质量产出为核心围绕标准、人才、技术、市场、资源的竞争日趋激烈,加快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是中国经济由大到强的必由之路。

  从国内看,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发展面临动力转换节点,产业结构、消费结构、要素结构加快升级,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不断提速,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与效益提出迫切要求。新的“质量时代”正在形成,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行动计划、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一带一路”倡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大战略部署,为深圳新一轮跨越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和宝贵机遇。质量型发展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深圳虽已取得先发优势但仍然面临艰巨的挑战:各领域质量发展不尽平衡,支撑质量发展的科技、教育和人文素质还不牢固;城市治理新旧问题叠加隐患增多,群众对医疗教育、住房保障、污染治理、食品安全等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寄予更高期待。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深圳应持续保持创新激情和改革魄力,坚定不移地走质量引领、创新驱动的发展之路,以深度转型升级的主动,赢得科学发展的先机和全球竞争的优势,率先开辟新常态下质量型发展新路径。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质量强省战略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构建引领新常态的质量型发展模式与有效运行机制为主旨,全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托质量供给水平提升和质量发展能力创新,持续提升深圳经济“质量引领、创新驱动、绿色低碳、内生增长”领先优势,争当全国质量发展排头兵、质量强市先锋市,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

  (二)基本原则

  1.创新突破。把创新摆在质量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持续完善综合创新生态体系,推动理念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多元创新,完善源头创新、开放创新、协同创新、大众创新等组织形态,形成以创新为支撑的质量发展模式,创造更多领域引领式发展的新优势。

  2.以质取胜。始终把质量第一作为发展的价值取向和判断标准,突出需求牵引、结果导向,找准改革创新与转型升级的切入点、内生增长和开放发展的结合点、社会建设与民生改善的着力点,打造健康可持续经济社会系统,促进各领域高水平发展,实质性增加社会总福利。

  3.标准先行。瞄准国际一流,立足基线提升,建立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标准规则体系和评价认证机制,以高标准引领高质量,促进产业发展、公共管理、社会治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加快现代治理体系建设,打造宜居宜游宜业城市,在更高层次提升城市竞争力。

  4.全面发展。把握可持续的本质要求,追求发展的平衡、协调、可持续,坚持增速与结构、效益相统一,外贸、投资与出口相均衡,资源、环境和人的发展相协调,促进经济效率最优化和社会效益最大化,既立足当前,更着眼长远,持续走出一条文明发展和进步的道路。

  (三)总体目标

  围绕提升质量发展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持续健全要素齐备、功能完善、保障有力的高质量高标准促进体系,实现质量型经济体系基本形成,质量供给水平显著提高,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整体领先,民众幸福感极大增强,有力支撑深圳质量向更高水平迈进,打造中国城市质量型增长和内涵式发展的新标杆。

  全面提高发展的质量内涵。发展的质量更高可持续性更强。到2020年,全市GDP总量达到2.6万亿元,人均生产总值17.6万元左右,外贸进出口总额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建成更具辐射带动力的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万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下,全面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成更高质量的民生幸福城市。万元GDP水耗下降18.5%,特区一体化深度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基本建成一流法治政府,在服务国家战略中极大提升城市发展能级。

  持续增强产业比较优势。源于质量、标准、品牌、信誉的经济竞争优势更加明显。到2020年,深圳质量指数较2015年提升30%,成功创建“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4.25%,发明专利拥有量11.8万件,主导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研制数量逾800件。在不少于10个重点优势行业推行深圳标准先进性评价与认证,新增4-5个全球知名品牌和20个以上细分行业领军品牌,成为代表国家参与全球竞争的产业创新中心。

  切实提升质量供给水平。供给体系的质量效率实质性提升。到2020年,形成3-5个能代表“中国质量”的引领性产业。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92以上,同比位居国内省市前列。重点食品监测合格率96%以上,药品评价性抽样合格率99%以上,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全市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99%以上,建筑工业化国家级试点示范基地达到7个,绿色建筑总面积超过7000万平方米。服务业标准化普及率超过50%,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5以上,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超过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提出的80和75的目标要求。生态环境持续优化,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标,PM2.5年均浓度降至28微克/立方米以下,保持全国大中城市领先水平。

  三、重点工作

  (一)推进“四位一体”建设

  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推进质量、标准、品牌、信誉“四位一体”建设及其融合发展,打造供给端要素新优势,显著增强各行业价值创造能力,在更高层次上提升城市竞争力。

  1.推动面向未来的质量创新

  增强科技创新驱动力。立足以更强的创新促进更高的质量,持续完善驱动创新的制度、文化、平台和金融体系。改革科技管理体制,创新科技成果转移和收益分配制度,建立普惠性创新支持政策体系,引导创新要素更多更快向深圳集聚,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与潜能。突出技术创新的龙头地位和企业创新的主导作用,强化人才激励,突破关键技术,开放基础设施,健全服务体系,市场导向和政府推动相结合,促进更高水平的协同创新、开放式创新。增强源头创新能力,推进前沿技术攻关“登峰计划”,支持新一轮技术改造,加快从应用技术创新到原始创新、颠覆式创新,深度融入国际创新网络。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管理,加强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实施创新企业百强工程,建立符合国际规则的创新产品、服务采购政策,打造最佳创新创业环境。到2020年,全市组织完成1000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产生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0000家。

  推动质量导向的集成创新。瞄准需求导向的质量创新,跟踪经济、技术及社会需求的早期变化,因地制宜地寻求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解决方案。强化增值导向,突出系统管理,从技术创新到全面创新,从单体创新到协同创新,从供给主导的创新到需求主导的创新,从生产体系创新到产业组织创新,科学配置产业链、整合供应链、重构价值链,打造质量效益导向的产业经济运行模式。前瞻谋划未来产业质量品牌升级路径,组织实施消费品、战略性新兴产业质量提升工程,综合运用标准化研究、知识产权孵化、工业计量与智能化改造、新兴检测认证、第三方评价、区域互认等手段,指导企业创新业务流程和价值创造模式,形成高质量新业态。到2020年,打造3-5个世界领先的质量引领型产业,向全球输出“深圳质造”品牌。

  发挥质量标杆引领作用。坚持激励先进和整体带动相结合,依托市长质量奖政策,选拔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企业,总结推广企业中优秀的管理思想、创新机制及盈利模式等,引导深圳企业以质量战略牵引业务变革,以管理创新保证发展质量,建立和实施追求高绩效、构筑知识与能力、敏捷应变的质量发展体系。到2020年,完成在十个行业开展绩效管理试点,在百家企业开展质量发展体系评价,育成千名复合型质量人才的“卓越绩效提升计划”。

  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注重质量提升所需基础能力建设,提高全社会对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重要性的认识。鼓励各类创新创业主体利用质量的集成管理方法,整合生产组织全过程要素资源,合理建立盈利模式。针对性地建立质量提升共性关键技术目录、项目库,推动将重大质量科技专项纳入科技和质量创新奖励范围。引导企业以提质增效降本增收为中心,广泛开展质量攻关、质量比对、质量风险分析、质量成本控制等活动。大力推广卓越绩效模式、精益生产、能力成熟度模型等现代管理制度,推行可靠性工程,普及质量通用标准规范,借由统一的质量标准快速实现产品与服务迭代升级。到2020年,全市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超过25000家。

  2.全面推进深圳标准建设

  创新标准管理体制。贯彻执行打造深圳标准系列法规政策,建立和完善政府统筹规划、各方分工负责“高标准”促进体系。创新政府与市场共治的标准化管理体制,争取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首个获得人大授权制定发布地方标准。严格强制性标准的实施监督,取消企业产品标准行政备案,大力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提升标准的科技水平和市场适应性。建立深圳市标准信息平台,引导企业在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其产品和服务标准,增强企业标准升级的内在动力和外部压力。建设“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将更多国际标准组织“引进来”,推动深圳标准“走出去”,不断提升国内国际标准话语权,发展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

  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强化标准创新护航作用,引领创新型经济发展技术路线。深入实施标准与知识产权一体化战略,坚持市场导向、质量引领,推动科研与标准、专利紧密结合,并加速向新产品转化。政府科技项目投入强化对立项、执行、验收、成果转化各环节的标准、知识产权成果的考评。引导企业以提质增效为核心,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与标准管理体系,实现知识产权与标准同步规划、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支持产业联盟、产学研联盟、专利联盟与标准联盟之间的衔接转化,提前布局未来标准中的必要专利,占据产业发展的制高点。

  提升产业标准水平。瞄准国际领先、国内一流,在高端技术创新方面,前瞻制定一批引领性、创新性标准;在现代产业发展方面,制定实施一批示范性、推荐性标准。组织开展新兴产业标准攻关,支持企业在优势领域主导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研制,抢占产业制高点。坚持优势优先,选择一批重点行业实行标准先进性评价和深圳标准认证,分步实施食品药品标准升级计划。抢抓新型城镇化、消费升级机遇,加强消费新领域标准研制,满足市场对高标准、高品质、个性化产品与服务需求,需求和供给两端发力,促进产业结构再升级。到2020年,在若干重点领域成为国际标准引领者。

  建立各领域先进标准体系。对标国际水平,加快率先建立覆盖经济、社会、城市、生态、文化和政府服务各领域的深圳标准体系。策划推进一批重大标准化专项,推动各方面工作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并精准执行。

  从环境监测、环境建设、污染控制、低碳发展等方面构建生态环保标准体系。提升资源节约集约标准水平,形成资源节约及集约利用标准体系。完善绿色低碳考核标准,全面推进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绿色生活,形成完备的绿色低碳标准体系。实施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推进水环境、大气环境、城市绿化等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

  从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社会事业、民生改善等方面构建社会建设标准体系。完善教育、医疗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实现资源配给均等化、公共服务优质化。健全劳动就业服务、保障性住房、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等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健全重大工程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标准,确保社会安定有序。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管理标准体系、社区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提高社会自治能力,创新社会治理体系。

  从城市功能的完善性和城市管理的有效性方面构建城市发展标准体系。借鉴国际先进城市规划标准,修订完善深圳城市规划标准,推动特区一体化、城市现代化。实行与国际接轨的工程建设标准,提升城市规划建设及公共交通、水电燃气、防洪排涝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水平,建立和实施宜居城市、海绵城市、智慧城市标准体系。

  从文化产品供给、文化市场影响力和文化基础设施等方面构建文化发展标准体系。实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管理、评价标准,健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科学规划文化事业的发展和文化载体建设,建立更严格的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体系。完善公共文化设施配置标准,加强地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构建开放包容的文化体系。

  从政府运行机制和服务效能等方面构建政府服务标准体系。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与管理各环节标准、流程,完善政府绩效评估与考核标准体系,构建国内领先的政府管理与服务标准体系。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标准,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和考评机制,建设一流法治政府。推进政务信息共享国家示范市和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建设,完善政务信息共享与公开标准体系。

  3.深化实施名牌发展战略

  完善品牌促进政策。加大在自主品牌培育、评价、宣传推广和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力度,引导企业围绕文化、创新、质量、信誉等品牌形成要素,提升品牌内生发展能力。在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中加强深圳品牌的宣传推广。策划建立一批深圳品牌展示平台、体验中心,提升深圳品牌知名度。大力宣传深圳品牌建设的成功模式和经验,形成可复制推广成果。推动品牌工作国际交流,共同开展品牌认定活动,向国际推介深圳品牌,促进本土品牌的蓬勃发展,建设“品牌之都”。

  建立品牌梯次发展体系。构建企业、产业、区域、城市品牌“四级纵队”,全面覆盖经济社会各领域。立足深圳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定位,大力实施城市品牌发展战略,构建城市品牌标准化体系,加强城市品牌传播和品牌营销,提升深圳的城市形象和城市品牌影响力。

  鼓励企业以注册商标、名优产品为基础,深化实施从自主品牌到知名品牌的名牌发展战略,加快培树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和深厚底蕴的企业品牌。实施品牌集聚计划,加快建设一批国家级知名品牌示范区、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产业集群区域品牌、服务标准化示范区。支持我市优势产业以“集体商标”为基础,联合开展品牌创建,打造一批国内外知名的区域品牌。

  推动各行业、各领域制定品牌发展战略和品牌中长期提升计划。推进医疗教育重大民生工程,依托国际合作办学、产教融合发展和“三名”医疗品牌等工程,创建教育医疗品牌;加快“图书馆之城”建设,深化深圳读书月等品牌活动内涵,创建和提升中国杯帆船赛、文博会、深圳国际设计周等高端赛事、重大文化与展会活动的品牌影响力,打造一批“文化+”示范企业和项目;促进互联网金融等金融业态、产品创新,培育知名金融品牌;提升深圳旅游业文化内涵,打造高端化、多样化、生态化、信息化的现代旅游之都;通过培育形成一批凝聚文化特色的服务品牌和精品服务项目,增强城市魅力。

  加快建设名牌企业梯队。引导企业增强以质量和信誉为核心的品牌意识,科学实施品牌战略。建立品牌培育管理、评价认证体系,扶持一批品牌培育和运营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品牌管理咨询、市场推广等服务。开展国际知名品牌培育工程,力争新增4-5个在文化、治理、质量和信誉上达到世界级水平的顶级品牌。以驰著名商标、原产地签证、深圳标准认证标志、深圳知名品牌认定等为抓手,发展一批国内外名牌。引导广大企业实施质量夯实策略,形成对内可持续、对外可信任的名牌后备梯队。

  加大品牌保护力度。提升企业商标意识,引导企业重视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的保护。加大对侵犯品牌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营造品牌生存的良好环境。加强对本市自主品牌境外注册、使用和保护情况的跟踪研究,建立品牌纠纷预警机制和危机管理机制。鼓励本市优秀品牌企业掌握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引导企业通过专利申请、知识产权诉讼、物品编码溯源等方式开展品牌保护行动。

  实施品牌价值测评。积极推动国际、国家和省级品牌评价标准化技术机构落户深圳,承担广东省品牌标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职责,汇聚产学研领域的品牌专家,构建起立足深圳、辐射广东、集品牌培育、评价、建设和推广为一体的品牌标准体系。搭建深圳市品牌培育与评价公共服务平台,推广品牌培育评价准则、品牌价值评价等国家标准,对接国内外统一的品牌评价体系,为深圳市自主品牌提供专业化服务。建立品牌价值测评及发布平台,以市场化为导向、社会认可为基础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引导企业加强品牌资产管理、品牌运营,形成有利于名牌发展的正确的利益导向机制。

  4.大力推进“诚信深圳”建设

  完善信用体系的规划建设。出台综合性特区信用法规和各领域信用建设专项制度,推动形成从政务到商务、从部门到行业的全方位、系统性信用法治体系,规范信用信息的征集、使用、管理和安全保障等工作。以法规标准为依据、信用数据和基础网络平台为基础、奖惩机制为关键、信用服务体系为支撑,全面加强深圳信用体系建设。统筹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商务诚信建设、社会诚信建设和司法信用建设,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优化经济社会运行环境。

  建立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率先完成全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转换使用,整合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机构数据库,打造集成全市企业、个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基础数据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全社会提供公共信用信息统一发布、异常公示、便利查询和异议处理等服务,依托集中统一的信息化平台和规范的流程机制,实现信用信息利用效率最大化。

  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的示范作用。突破原有的条块管理格局,加强全市政府信息资源的统筹管理,实现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信息协同和工作协同,建立政府信息共享管理新模式。政府率先诚信施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把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相关评价体系。强化信用管理,加快在行政许可、政府资助和招投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科研管理、干部任用中引入信用审核,逐步实现信用信息在行政管理、社会管理中的广泛应用。

  推动信用产品的广泛应用。积极发展第三方信用中介服务市场,培育壮大一批本土信用评级机构,鼓励其参与国内、国际标准制订和国际竞争,提供高质量的信用担保、信用保险、商业保理、信用管理咨询及培训等产品与服务。支持鼓励信用产品的社会化应用,促进公众信用消费习惯养成。构建社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促使“守信处处受益、失信寸步难行”社会环境形成,凝聚信用建设合力,促进市场净化和信用环境重建。

  5.促进“四位一体”融合发展

  建立一体化推进机制。从制度规制、信息公开、创新服务等方面着手,促进质量、标准、品牌、信誉一体化融合发展。以先进性评价为基础,实行开放对等、市场化运营、权责清晰的深圳标准认证及标识制度,以电子信息、服装、家具等重点消费产品为重点先行突破并推及更多行业领域,逐步树立深圳产品中高端价值定位。鼓励龙头企业采用深圳标准认证标志作为标签标识推向市场,并加快供应链推广形成规模效应。推行接轨国际规则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探索建立深圳品牌“实验室”对接国际品牌评价体系,塑造“深圳创造”可信赖形象声望,提升深圳企业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促进质量信息开放。推动质量信息数据公开与可获取,营造可信市场环境。引导企业、团体将标准贯穿到提升质量和服务的全过程,规范商品执行标准、服务承诺管理,支持商品和服务比较试验和第三方评鉴,配合全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实施和产品防伪溯源验证平台的上线,将企业执行标准、标准认证、质量监督、品牌评价等情况纳入信息互换,推介深圳品牌的同时,引导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适应网络市场发展,从无线到多端,从产品到服务,从信息到信用,建立电子商务可信交易标准综合体,发展电子空间市场和交易服务平台,推动以移动互联、社交媒体等为载体的品牌精准营销,构建可交互、可采信网络信息生态链,引导理性消费,促进优质优价的正向选择机制形成,扩大深圳优质产品和服务的市场优势。

  (二)提升质量供给水平

  突出技术提质、管理提质、信息化提质,聚焦产品、工程、服务、环境四大重点领域,着力提高质量供给水平,使“深圳创造”成为安全、优质、智能、绿色的品牌象征,打造优质生产生活,提升参与全球竞争与合作的能力。

  1.产品质量提升计划

  建设优质高效工业体系。从长远和全局角度,部署工业经济战略、产业结构、区域布局、技术进步和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增量优质”,加快构建战略优势产业为支柱、新兴产业为主引擎、未来产业为亮点的新型现代工业体系。以互联网经济为发展方向,引导产业向创意化、数字化、服务化、品牌化转型,并进一步向智能化升级,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突出以城市群发展战略扩展空间腹地,以开放性经济增强集聚能力,逐步实现由生产中心向要素配置中心的转变,提升全球资源配置力,打造新型制造业格局。

  创造深圳产品新优势。推动移动互联、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与产业结合,大力发展智能装备、智能产品、可穿戴设备、在线诊疗、移动教育等革命性产品和服务,创造新消费需求。推动用户交互、文化创意、信息技术向开发、设计、生产、流通等环节渗透,加快发展个性制造、智能制造、柔性制造、精密制造,打造“深圳制造”质优价廉比较优势。合理利用环保、能效、技术、质量、安全标准,倒逼产品结构升级。大力发展“绿色制造”,构建绿色生产供应链,支持企业推行生态设计,开发清洁生产技术,产出引领需求的“绿色产品”。完善商业发展标准体系,形成时尚、创新、品质消费特色,打造国际化消费中心。鼓励企业参与深圳标准先进性评价,满足高端个性需求,增强对海内外消费者的吸引力。

  着力提升产品质量性能。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创意、新运营模式和新生产组织方式,在产品性能、成本、能耗、上市周期等质量评价要素上取得综合优势。实施“精准提质”,针对基础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数字化装备、新型通信与电子设备、新能源汽车,组织攻克一批制约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技术,加强可靠性设计、试验与验证技术开发应用,推广采用先进成型和加工方法、在线检测控制装置、智能化生产和物流系统及检测设备等,推动深圳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推动“质量对标”行动,依托行业协会和龙头企业牵头建立行业竞争性质量指标数据库,实施优势企业最佳绩效校准、中小企业制程能力比对,以“比学赶超”促整体提升。

  2.工程质量提升计划

  创新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树立覆盖勘察设计、建造、使用与维护全生命周期,体现适用性、安全性、耐久性、经济性综合品质的工程质量观。强化建筑市场主体质量责任,引入第三方质量巡检机制。推行工程总承包、BT(建设—移交)、BOT(建设—经营—移交)、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先进管理模式,提高综合效能。优化行政监督资源的配置,强化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诚信评价和动态核查,促进建筑市场诚信水平显著提升。完善适合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质量安全监管程序,开发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工程档案信息化、标准化,工程质量责任可落实、可追溯。研究建立建筑品质认定制度。到2020年,创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等国家级奖项不少于45项,省市级以上优质工程400项。

  提升工程质量科技水平。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大力推广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绿色建材,推动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利用,将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作为评价工程质量优劣的重要标准,探索推进超低能耗、零能耗和正能效建筑试点。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编制建筑工业化规范标准,培育建筑工业化市场,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全面推广保障性住房工业化,加大标准化设计、工业化建造、建筑信息模型(BIM)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和应用,研究建立建筑物联网系统。规划建设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场站,推广使用再生建材产品,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绿色建筑之城。到2020年,全市建筑工业化技术建设项目面积超过1000万平方米。

  3.服务质量提升计划

  提高服务业发展质量。重点发展金融、研发设计、会展、物流、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科技服务、电子商务、文化创意、旅游等现代服务业。进一步放开服务业领域市场准入,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力度,拓展服务业发展空间。组织开展服务质量提升活动,全面实现服务质量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实施服务标杆引领计划,建成一批国家级综合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推行服务与管理国际标准认证。因地制宜引导生产性服务业在中心城区、总部基地、产业集聚区等重点区域集聚,实现规模效益和特色发展。增强服务功能,健全服务网络,加快构建功能完善、管理规范、高效高质的生活性服务业体系,积极打造个性化、特色化、数字化、时尚消费等精品服务,全面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

  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水平。树立公共服务质量的新视野,将质量的管理技术移植到公共管理与服务中,坚持“顾客满意”的终极质量标准,优化流程管理与监控,促进服务提速提质。统筹市属医院、教育、文体、市政设施在全市的布局,全面提升和平衡各区民生服务能力。创新网络化公共服务模式,打造全程实时在线社会公共服务系统,开展社会“织网工程”、网上政府建设、城市智能化管理、智慧社区建设等应用工程,积极发展在线医疗、远程教育,显著改善市民感知体验。

  开展服务质量满意度提升工程。规范服务业质量评价,建立健全服务质量测评体系,引导交通运输、现代物流、银行保险、旅游住宿、医疗卫生等重点服务行业开展质量满意度调查活动,基于中国顾客满意度指数模型,建立顾客满意度调查评价体系。加快服务行业适用深圳标准认证与标识制度的研究与应用推广工作,提供国内领先的优质服务供给。

  4.环境质量提升计划

  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我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力争达到海绵城市要求。

  实施鹏城水更清行动。强力推进治水提质,抓好水环境综合整治、饮水安全、设施建设、数字监管、监督执法等水污染防治工作,探索推行河流治理、土地整备、流域开发相结合的生态治理新模式。严格饮用水源保护,所有供水水库实行一级保护区封闭管理。陆海统筹推进污染防治,加强供排水管网建设,落实排放标准,稳定污水处理达标率,确保饮用水质安全。

  开展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推广高品质车用燃油,实施更严格的机动车排放标准。加快高排放机动车淘汰力度,全面完成电厂污染深度治理,推进锅炉清洁能源改造,从严控制扬尘污染。鼓励港口建设岸电设施,靠港船舶逐步推广使用岸电和低硫燃油。建立完善灰霾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和防控体系,实现大气能见度明显改善和蓝天白云常态化。

  推广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大力发展新能源、节能环保等绿色产业链,加快推进国际低碳城建设,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做大碳交易市场,做强环保产业。推广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绿色制造、绿色消费,进一步降低能源、水、土地消耗强度,减少污染物排放。全面实行垃圾减量和分类处理,大力推进污水、生活垃圾、建筑和工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率先形成绿色经济发展新优势。

  (三)健全质量基础设施

  把夯实质量技术基础作为质量发展的必要条件,推动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合格评定体系建设,打造一流的区域质量基础设施平台,成为经济科技实力提升的强大支柱。

  1.提升企业标准能力

  加强标准基础建设。建立政府指导建立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逐步消除企业生产经营无标、降标、改标现象,鼓励和支持达标创建、提标改造。放开搞活企业标准,规范发展团体标准,推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探索团体标准监督机制,培育壮大标准人才队伍。引导企业建立标准化管理体系,鼓励和支持我市优势技术与标准上升成为国家标准、国际标准。

  推动国际对标活动。引进更多高水平国际标准组织来深设立办事处,积极承担更多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和领导职务,派遣人员到国际标准组织学习、交流和和工作。引进和建设国际一流的标准技术服务机构,完善全市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市场准入技术措施信息平台。加快建立国际标准对标数据库,加强对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跟踪、比对、评估和转化,提高重点领域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的采用率,增强对全球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突围能力。

  2.强化计量技术支撑

  科学建立计量体系。紧跟国际和国家前沿计量科技发展趋势,围绕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节能减排、贸易公平、民生改善等方面的计量需求,扩大计量溯源、校准体系在重点领域的覆盖范围,推动科学计量、推进工程计量、规范法制计量,更好满足社会发展需求。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计量检测体系,提升科技研发和精密制造水平。

  推动计量技术应用。加快航空航天、海洋监测、交通运输、能源资源等专用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提高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环境安全、突发事故的检测报警技术水平。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柱产业等重点领域建立重大精密测量基础设施。培育计量科技服务平台,推广国内外工业计量领域的新技术和新方法。

  3.提高检验检测实力

  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面向经济社会发展所需,加大检验检测技术和装备的研发力度,完善食品、农产品质量快速检验检测手段。围绕食品药品、重点工业品和工程质量提升,开展检测体系和能力提升专项。加强与香港有关部门、高校的合作,深化深港检验检测工作交流。积极推动面向国际市场的第三方检测结果互认、实验室采信,便利内外贸发展。推动深圳检验检测机构依托“深圳标准认证”的开放式发展,深度融入全球检测认证体系。

  优化检测资源布局。在符合深圳未来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无人机、机器人、物联网产品等领域,布局建设一批一流水准质检中心、重点实验室和计量技术中心,积极推动营养食品、环保产品、光伏发电系统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更多国家级质检中心落户深圳。完成政府检测机构改革,鼓励社会检测机构竞争发展,促进形成开放检测服务市场和数字化检测资源共享网络,推动深圳成为全球重要的认证检测中心。

  4.推动认证认可发展

  加快认证新技术应用。积极推进电子商务、信息安全、节能绿色低碳等新型认证和新兴产业空白领域认证技术的开发,大力推广低碳产品标识、能效标识、再生产品标识与深圳标准认证、节能产品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社会责任认证、品牌管理体系认证等新型认证制度,建设一批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示范点,发挥对产业提质增效的促进作用

  推进认证的国际合作。深度参与认证认可国际标准规则制定和互认体系建设,推动认证认可标准、规则和结果互认,加强对“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周边国家与地区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交流合作,深化双多边认证合作机制,帮助深圳产品、技术、装备和服务“走出去”。

  (四)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筑牢质量安全防线,加快形成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核心、权益保护为基础、保险救济和社会救助为保障、质量监测和安全风险评估为技术支撑、政府监管为一般强制的现代监管体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依法严惩质量违法犯罪行为。

  1.科学实施质量安全监管

  建立统一高效的“大市场”监管体系,实现生产流通环节“双向追溯”、线上线下统一监管、区域部门联动防控、监管信息互通共享,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建设“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建立实施更高水平的食品药品安全“深圳标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达到香港等国际发达地区水平。在较大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和药品行业全面推行良好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引导各行业普遍建立执业规范,实行服务承诺公开。推动行业自律联盟、消费者权益服务站、“消费通”网络等第三方质量信息和公开投诉平台载体的发展,加快社会化监督网络形成。引导产品侵权损害公益诉讼、责任保险、社会救助等并行发展,建立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

  2.构建城市安全防控体系

  按照守住底线、完善体系、综合施策、系统防治的思路,狠抓安全建标、发展提质。改革安全评审制度,在公共安全和生产安全的高风险环节,形成从隐患筛查、分级管控、应急援助、信息互换到动态监管的闭环管理体系。发力推进查违治违、治水提质、净畅宁等一批补短板项目,紧抓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城市建、管、维的整体水平。健全食品药品、重点消费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加强口岸“国际生态安全示范港”建设,构建国门安全防控体系。提高环境监测监察水平,进一步完善地表水、空气、噪声、土壤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建设饮用水源、电磁辐射等自动监测系统,完善污染减排监测体系。推进多方协同预警与联动治理,提升公共安全共管共治能力。统筹做好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药卫生、住房等民生保障各项工作,兜住社会稳定的“底线”,营造安全有序发展环境。

  3.加大依法治质力度

  强化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法律责任,加大实体市场、网络市场违法查处力度和质量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坚决淘汰不符合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实施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黑名单”制度,实行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生态环境损害终身责任制,加强进出口安全协调管理和跨部门间合作。引入“吹哨人”举报制度,实行严格产品责任和惩罚性赔偿制度。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完善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模式,用更为严格的执行与问责来确保法律权威和公众遵从。

  4.推进信息化管理创新

  加强安全监管工程技术、信息化技术的开发利用,探索质量安全“大数据”监管,抓紧建立各类功能齐全的智能化监管平台,实现动态监管信息采集与应用的网络化、数字化,在风险识别、“靶向监管”、执法办案等方面取得突破。推动食品、药品、建材、重点消费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实行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管理。鼓励更多企业利用物联网技术建立产品信息系统,以透明、可视化的产品全生命周期数据,传递信任。推行电子商务可信交易认证,利用泛在网络促进企业形象可识别、易传播。

  (五)提供文化和人才支撑

  坚持文化奠基,强调对先进质量理念、行为和价值观的培树与坚守,营造追求卓越、崇尚质量的良好社会风尚,养成行为文化,打造最佳质量生态环境。

  1.普及质量宣传教育

  以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为基础,充分发挥新闻媒介、行业组织、群众团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普及质量知识,传播先进质量理念。精心策划质量月、知识产权日、世界标准日、世界计量日、国际认可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安全生产月、诚信活动周等主题宣传,推动参与式群众质量活动深入开展。建设中小学质量教育实践基地、企业卓越绩效示范基地、“双创”质量技术服务站等一批实训载体,开展多层次质量轮训工作。

  2.培树先进质量文化

  大力传播“质量成就未来”的城市质量精神,弘扬“以质取胜”市场质量文化、“应需而变”企业质量文化、“精益求精”职业质量文化、“崇信守德”市民质量文化、“公民满意”行政质量文化,构建多维度深圳品格质量文化体系,形成珍视个人价值的良好社会氛围。建设一批质量展馆、质量公园、质量长廊等质量文化宣传基地,回顾深圳市质量发展历程、展示质量发展成果、展望质量美好未来。塑造新时代工业文明,推广“工匠”精神典型人物。开展质量文化主题活动,加大城市形象宣传。积极争取主办国际化高层次质量论坛、企业峰会,提升城市质量文化软实力和辐射影响力。

  3.抓好质量人才培养

  实施质量人才发展政策,积极推动本市大专院校自主设置质量相关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支持党校开办领导干部和企业家质量战略课程,引导企业创办内部大学打造高技能人才队伍,鼓励中介组织开办质量经理、品牌经理等证书教育和职业培训并引进国际质量专业资格认证。推动质量、标准、知识产权等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制度的实施,推行首席质量官、质量安全受权人等企业关键质量岗位资格认证制度。推动将优秀质量人才纳入全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序列,努力在全市打造一支规模宏大、素质优良、能力领先的质量专才队伍。

  4.深化基础理论研究

  瞄准质量发展、质量安全的前沿领域和重大需求,加强基础理论和实证研究,每年组织实施一批课题或项目。主攻方向为质量发展的基础理论、作用机理研究,重点包括城市质量战略、质量经济性测评模型、结构化质量绩效指标等;质量发展技术促进体系研究,重点包括质量提升共性关键性技术、原创性管理创新模型、复杂系统风险控制体系等。主动承接国家重大质量科技课题和试点示范,力争在5年内,形成一批高水平理论成果,建立一批技术示范推广基地,为深圳质量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

  (六)完善质量宏观管理

  将促进质量型发展置于公共政策的首要位置,将制度设计与机制保障相衔接、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打造法制保障、市场引导、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的高质量、高标准促进体系,构建更加科学的质量治理系统。

  1.健全质量法治体系

  贯彻实施质量法律法规,出台深圳质量条例,以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为突破口,加快创新驱动、产业促进、公共安全、环境保护、信用管理、知识产权促进、人才工作等领域更高层次立(修)法步伐,并进一步细化形成制度、标准和规范以保障落实,使各方面质量建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协调并进,显著降低发展的制度成本。通过持续的努力,基本形成符合质量型增长内涵式发展要求的地方质量法规体系。

  2.优化质量政策措施

  从完善经济系统的整体出发,研究出台各领域、各行业质量提升专门政策,动态实施质量强市(区、业)重点项目,持续提高供给体系质量效率,牵引和促进消费结构、产业结构、要素结构升级。科技、产业、财税等政策规划合理设定质量目标,质量政策与科技、产业、人才、知识产权、标准、品牌等政策紧密集合,以强有力的政策组合,服务全市质量型发展。加大质量激励力度,持续完善科技、质量、人才等激励政策,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上促进全社会质量创新。

  3.实施质量评价监测

  持续完善深圳质量评价考核体系,探索“质量GDP”核算体系,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生产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鲜明体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客观评价转型升级成效。实施深圳质量指数分类指引制度,牵引经济、社会、城市、生态、文化发展和公共服务质量提升,以总指数为统领,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分指数为支撑,各行各业子指数为依托,形成可评价预测、可量化管理、可持续改进的“大质量”监测系统。实施深圳质量白皮书制度,强化质量发展路径指引。继续深化公交服务指数调查、医疗服务质量整体评估、中小学生“阳光指数”测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建立和实施深圳“食品安全指数”,鼓励各行业开展特色质量水平评价与发布活动。借鉴国际通行的第三方比较试验模式,依托消费者组织建立消费质量信用评价机制,探索发布《消费者报告》,以用户选择牵引质量提升。

  4.发展质量服务市场

  完善市场化的质量服务体系,将质量领域的科技服务、管理咨询、检验认证、信誉评估、评鉴保险等专门专业纳入高端服务业,支持其规模化、网络化和品牌化发展。鼓励骨干企业通过合作、并购等方式整合重组,打造若干国际认可度高的权威检测认证集团。推动质量服务社会化,积极探索以授权、委托、合作或自主管理等形式,支持第三方组织参与质量监督和公共服务,开展贯穿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的链条化技术解决方案及示范应用工程,充分发挥第三方组织在促进质量发展中的能动作用。

  5.扩展社会合作网络

  积极营造“政府推动、社会协同、人人参与”的质量多元共治局面,发挥政府主管部门的推动促进作用,质量标杆企业的引领作用,社会组织的自律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质量共建、行业质量提升活动,促进各类主体在创新创业、环境治理、公共安全防护、技术服务、消费者保护中提供支撑,在公平竞争、城市建设、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治,打造“共享经济”,形成利益共同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全市质量、标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本规划落实情况的统筹指导、督查检查。健全工作推进、交流、宣传机制,强化部门、政企、政社联动,各方全力配合、协调行动,切实提高质量发展的组织保障水平。

  (二)完善政策措施

  围绕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各相关部门和基层政府相应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工作方案和专项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加强与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及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确保本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得以实现。

  (三)优化资源配置

  持续完善促进全市质量发展的财政投入机制,加大对涉及质量工作相关资金的统筹协调,做好深圳质量提升、质量创新研究、质量宣传教育等方面的经费保障。鼓励社会组织发起设立质量发展基金,实行市场化运作。

  (四)加强考核评估

  市市场和质量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建立主要目标任务反馈机制,适时组织规划中期、末期评估,有关情况向市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发布。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党政机关标识 |主办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网站标识码:4403000004 粤ICP备15042059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47号 | 网站地图 - 网站概况 - 版权保护 - 隐私声明 -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办公时间:0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简介 信息无障碍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