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部关于做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官方兽医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1〕25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官方兽医资格确认条件的函》(农办医函〔2015〕1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等有关规定,经局属有关单位审核上报,市局审查,现对新增陈冬鹏等3人官方兽医资格和取消杨平等8人官方兽医资格予以公示。
一、通过行政确认并经网上公示无异议的,确认或取消其官方兽医资格。
二、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邮件的形式,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四、公示时间从2023年3月24日起到3月30日止,共5个工作日。
五、公示联系方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深圳市香蜜湖街道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电话:0755-83070801,电子邮箱:xmhsyc@mail.amr.sz.gov.cn。
附件:1.2023年深圳市拟确认新增官方兽医资格人员名单(第一批)
2.2023年深圳市拟取消官方兽医资格人员名单(第一批)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