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市监规〔2020〕3号)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2〕10号)等有关规定,我局于2023年4月15日发布《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3年度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促进类评审制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amr.sz.gov.cn/xxgk/qt/tzgg/content/post_10546138.html),申报期为2023年4月18日9:00至2023年5月12日18:00。由于2023年5月10日-11日申报系统发生故障,申报材料无法正常提交。为保护申请主体权益,保障2023年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项目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将本次2023年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促进类评审制项目申报期限延长至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下午18:00,以申报系统时间为准。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