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征集2023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粤市监标准〔2023〕24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开展申报工作,对已开展过标准化试点的项目,不予推荐。请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申请表》和《服务业标准化试点任务书》(纸质材料应加盖相应部门公章)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至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报送地址:深南大道7010号市工商物价大厦1207室;电子邮箱:biaozhunchu@mail.amr.sz.gov.cn;联系人及电话:樊女士,82815136;叶女士,83070573。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征集2023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