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通告〔2023〕71号
为进一步推进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强化我市电梯安全治理水平,我局结合各区更新改造实际工作情况,在将于2023年11月到期的《深圳市推进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办法》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形成了《深圳市推进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现就《深圳市推进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7月11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特设处,邮编:518040,联系电话:8307022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tsc@mail.amr.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市推进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办法(征求意见稿)》
2、修订说明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