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维护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会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保障性住房系列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起草工作,形成了《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个人)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定向配租)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政府组织配租)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附件1、2、3),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规章将于2023年8月1日起施行。为推动规章的顺利施行,请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结合我市保障性住房租赁的实际情况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23年7月26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之一反馈:
一、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首页“互动交流-民意征集-征集主题”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反馈表(附件4)发送至:bzs_fwb@zjj.sz.gov.cn或SZSCC@mail.amr.sz.gov.cn,并在邮件标题中注明“保障性住房系列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反馈意见”。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反馈表(附件4)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东座401室(联系电话:0755-83207738)或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1702室市场建设处收(联系电话0755-83070312),并在信封上注明“保障性住房系列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反馈意见”。
附件:1.《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个人)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定向配租)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
3.《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政府组织配租)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
4.保障性住房系列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反馈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