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维护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会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保障性住房系列租赁合同制定工作,形成了《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个人)示范文本》《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定向配租)示范文本》《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政府组织配租)示范文本》(详见附件1、2、3),现予以印发。示范文本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个人)示范文本
2.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定向配租)示范文本
3.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政府组织配租)示范文本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