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联〔2024〕2号
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圳海关关于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认证工作的通知》(深市监联〔2022〕26号)于2022年8月印发,鉴于财政部门已废除政府采购目录,该文件中的“推动‘三同’企业及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与现行规定不符,部分工作无法实施,现决定废止该文件。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圳海关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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