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公告〔2024〕39号
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和《深圳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强化落实三防责任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三防工作,强化三防责任落实,现根据机构改革和人员岗位调整安排,更新市市场监管局三防行政责任人,具体公布如下(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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