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等有关规定,经各单位审核上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现对新增柯汉辉等6人的官方兽医资格和取消江惠城等17人的官方兽医资格予以公示。
一、通过行政确认并经网上公示无异议的,确认其官方兽医资格。
二、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邮件的形式,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四、公示时间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公示联系方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深圳市香蜜湖街道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电话:0755-82502209,电子邮箱:xmhsyc@mail.amr.sz.gov.cn。
附件:1.2024年深圳市确认新增官方兽医资格人员名单(第二批)
2.2024年深圳市取消官方兽医资格人员名单(第二批)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