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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4年商标品牌建设优秀案例的通知

来源:日期:2024-10-30 11:50字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实施,总结推广各类主体开展商标品牌建设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形成商标品牌带动、企业壮大、区域发展、产业升级的品牌经济模式,提升商标品牌市场价值和社会效益,现面向全市征集商标品牌建设优秀典型案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近三年来各有关单位开展商标品牌建设的典型案例,主要包括下列类别:

  (一)服务指导类。商标品牌指导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含分中心、分窗口)、维权援助中心、快速维权中心、维权援助工作站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特别是围绕打造“千企千标”“百城百品”开展专项服务指导的商标品牌指导站,在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等方面的亮点工作与特色经验。

  (二)区域品牌类。行业协会、商标品牌指导站及其他相关机构在打造产业集群品牌和区域品牌过程中,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等为主要抓手,在培育地理标志、加强保护和开发利用知名景点资源、促进老字号及非遗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等社会公共资源商标品牌建设领域,打造“百城百品”产业集聚区品牌经济发展等领域进行积极探索和实践,归纳总结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典型做法和突出成效。

  (三)企业创牌类。各行业企业主体加强商标品牌建设,挖掘培育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新兴品牌,大型龙头企业等打造国际知名品牌,支持传统品牌创新升级,打造“千企千标”企业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范例。

  二、内容要求

  (一)案例应围绕商标品牌建设培育、运用、保护、管理、推广等过程中的一个或多个环节,对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解决现实问题、取得实际效果等内容进行重点描述,体现实效性和示范性,发挥指导借鉴作用。

  (二)案例应突出质量效益导向,聚焦商标品牌的市场价值和社会效益,体现商标品牌引领供需结构升级、促进消费、提升企业竞争力的关键性作用。

  (三)案例撰写应真实、准确、完整、简洁,内容适宜公开,篇幅控制在1500字以内(具体要求参见附件)。

  (四)同一案例可由多个参与主体单位联合申报,案例结尾应注明申报主体单位、推荐单位(如有)及相关联系人并盖章。

  三、申报流程

  各有关单位报送商标品牌建设典型案例,请于2024年11月18日前将材料电子版发送电子邮件至 liyang3@mail.amr.sz.gov.cn。报送材料包括案例电子文档和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PDF扫描件,如有相关佐证材料可一并提交,有多个案例的请汇总在一个压缩包内,电子邮件标题和压缩包按照“商标品牌建设案例(单位名称)”格式命名。请注意电子邮件格式规范,避免因格式问题无法正常接收。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商标品牌建设优秀案例征集报送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30日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83070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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