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2024〕421 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支持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市监规〔2023〕4 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及动植物疫病防控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4〕7 号)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2024年度“圳品”品牌培育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经审定同意,现予印发。请我市符合条件的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并对所申报项目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度“圳品”品牌培育项目申报指南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