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通告〔2025〕30号
为进一步加强合同格式条款规范化管理,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构建安全、透明、可信赖的消费生态体系,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深圳市消委会决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消费领域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重点是商圈、购物中心、大型商场和超市等行业和领域使用的合同中的不公平格式条款。
合同格式条款是指经营者与因生活消费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消费者协商的条款。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合同格式条款不得含有免除或减轻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的内容。
本次征集结束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消委会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征集到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进行归类分析,并选择部分典型条款进行公开点评,督促经营者予以改正。
来信请寄: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建设处(收),或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4009号市计生科研所九楼,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收)。电子邮件请发送至邮箱:SZSCC@mail.amr.sz.gov.cn(来信来件需包含相关说明、格式条款原件或复印件)。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欢迎广大消费者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本次活动。
特此通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