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市监通告〔2026〕20号
为进一步规范合同格式条款订立,维护公平秩序,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深圳市消委会决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15日止,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消费领域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重点是我市校外培训、旅游服务、网络游戏、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养老服务、装饰装修、餐饮、美容美发、体育健身以及大型商场和超市等行业和领域使用的合同中的不公平格式条款。
合同格式条款是指经营者一方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合同内容及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合同格式条款不得含有免除经营者有关责任、加重消费者有关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内容。
本次征集结束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消委会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征集到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进行归类分析,并选择部分典型条款进行公开点评,督促经营者予以改正。
来信请寄: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建设处(收),或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4009号市计生科研所九楼,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收)。电子邮件请发送至邮箱:SZSCC@mail.amr.sz.gov.cn(来信来件需包含涉及主体、事件描述的情况说明、格式条款原件或复印件)。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欢迎广大消费者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本次活动。
特此通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
2026年3月3日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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