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市监通告〔2026〕32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动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根据国家、省、市知识产权领域重点工作要求及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我局拟启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4〕5号)修订工作,对知识产权资助奖励进行优化调整,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作用,促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为依法依规、科学合理、高质量做好政策修订工作,提高政策制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欢迎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结合我市知识产权发展实际提出宝贵意见。
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4月1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iuyt1@mail.amr.sz.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资金政策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处收,联系电话:83070159(邮编:5181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资金政策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4〕5号)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6日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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