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公告〔2026〕12号
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2026年三防工作,确保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安全度汛,现将全局系统三防责任人公布如下(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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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时间:202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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