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市监通告〔2026〕42号
为持续完善深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信用办)起草了《深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五五”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现就《深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五五”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6年5月2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信函邮寄: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信用处收,邮编:518040,联系电话:0755-8307009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五五”行动计划征求意见”。
(二)电子邮件:qgc@mail.amr.sz.gov.cn,并请在邮件标题上注明“深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五五”行动计划征求意见”。
以企业名义反馈的,请在反馈意见后注明企业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盖企业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请在反馈意见后注明姓名、联系方式,并签名确认。
特此通告。
附件:深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五五”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9日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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