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有关规定,本机关拟组织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听证案由:申请人不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深市监罚告〔2026〕6号)的拟处罚内容。
四、听证会地点:工商物价大厦11楼1112会议室(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
1.由于场地座位有限,需要旁听人员请于2026年8月6日18:00前持有效身份证件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部门:执法协调处,地址:工商物价大厦11楼1107室)提出旁听申请。申请书应包括旁听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同时一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旁听人员请持有效身份证件提前15分钟入场,听证会开始后不得入场。
3.听证过程中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3日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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