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标〔2017〕1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水平,保障环境质量,我局会同市城管局组织修订了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规范》(SZJG 43-2012),并转化为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编号:SZDB/Z 233-2017),现予以发布,自2017年3月1日起实施。原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规范》(SZJG 43-2012)即日起作废。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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