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通告〔2019〕47号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取消或停征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决定的通知》(国质检财函〔2017〕140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收费停征工作,切实减轻企业等组织和个人的负担,我局起草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深圳市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深圳市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9年9月30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计量和认证处收,联系电话83070175(邮编51804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深圳市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lhrzc@mail.amr.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深圳市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深圳市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的通知》起草说明
3.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目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17日